贵州东英恒源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利害关系人范少东请求,因你公司未经范少东的同意或授权,冒用范少东的身份将其注册为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股东,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拟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取得的公司登记,特此告知。
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851-82577509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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