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发改高技字〔2011〕194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
项目的通知
市相关单位、各区(市、县)发改局、金阳新区经发局、高新区产业发展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提高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力,加速高技术成果产业化步伐,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2011年国家发改委和省市发改委都大幅增加了扶持资金,我市也相应设立了专项资金,加大培育和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力度。为此我市将开展对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单位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属于(1)有较高创新水平,体现我市高技术产业的先进水平和发展方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2)有利于调整优化我市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能促进我市产业提档升级的项目;(3)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贡献率高,能够增加财税收入,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4)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有望形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五)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已开工或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区市县发改局、金阳新区经发局、高新区产业发展部负责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发改委;
(二)市属部门管理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4月25日;
(四)项目申报表格电子文档传邮箱:gjc@gygov.gov.cn。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四)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人:刘海谦、蔡娟;联系电话:7989429
附件一: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范围
附件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高技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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