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贵阳精康医院未建部分)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有关要求,现对以下工程项目(附件1)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5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851)86841457,投诉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156号综合办公大楼1楼。

附件: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贵阳精康医院未建部分)附件一 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情况表(1).xls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贵阳精康医院未建部分)附件二 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公示书(1).pdf

贵阳市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来源:乌当区人社局

原创文章,作者:乌当区人社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44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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