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汛减灾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和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小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我区水库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区2026年小型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及工作职责予以公示。
附件:1.乌当区2026年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2.乌当区2026年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3.乌当区2026年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4.乌当区2026年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名单
5.乌当区小型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工作职责
1.乌当区2026年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
2.乌当区2026年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xls
4.乌当区2026年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名单.xlsx
5.乌当区小型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工作职责.docx
来源:水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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