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洪: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的相关情况,请于2026年4月20日到 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分局 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号为:520112600242281的营业执照原件 2.2014年11月21日被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烟草专卖局查获的共计10个品种数量17.1条的烟草制品进货票据、进货台账及供货方资质
3.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资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杨景涵 巫林浣仪
联系电话: 0851-86220410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筑乌市监询通〔2026〕5-4-14-1号.pdf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原创文章,作者:区市场监管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45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