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拆除”的规定,经查,位于乌当区火石坡食品工业园加油站对面贵州恩煜祥物流有限公司旁空地存在一处钢架棚(面积约1300平方米附图片),因目前无法确认该构筑物的搭建方及产权人,现予以公告。
请该构筑物的相关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配合核实情况,主张相关权利,办理后续事宜。如逾期无人联系或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构筑物按程序进行处理。
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有序,避免因信息不周而损害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敬请相关责任人尽快与我局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851-86842616
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洪济路1号
特此公告。
贵阳市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无人机拍摄图片:


钢架棚内拍摄图片:

卫星定位图:

来源: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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