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乌当区人民政府相关精神,经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有偿出让乌当区城市公园盘活提升改造项目经营权有关事宜会议纪要》第100次﹝2025﹞第49号 ,为盘活低效闲置公共资源,优化城市公共空间资源配置,提升公园服务品质,丰富市民休闲生活,现拟通过有偿转让乌当区城市公园公共资源经营权,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公共空间运营,提升改造公园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建设包括商业集装箱、文化市集、儿童游乐等多样化功能区域,提升公园综合服务能力与使用效率。拟对外转让项目经营权(经营权转让金额暂定为15321.3024万元,最终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的投标报价为准。)
按照《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要求,现对该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86842616
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13984344222)
来源: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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