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TJ1标北互通临时使用土地的决定书的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需对临时用地决定书进行工作。现将《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TJ1标北互通临时使用土地的决定书》公示如下:

附件: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TJ1标北互通临时使用土地的决定书的公示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TJ1标北互通临时使用土地的决定书.pdf

来源: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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