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2023年山塘防汛、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

现将我镇2023年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乌当区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场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纪委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发庆 13985059659

胡  蓉  15085939714

吴正丽  15180718662

附件:乌当区2023年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乌当区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名单.xls

          乌当区新场镇2023年小型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乌当区新场镇2023年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来源:新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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