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镇2023年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乌当区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场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纪委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发庆 13985059659
胡 蓉 15085939714
吴正丽 15180718662
附件:乌当区2023年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乌当区新场镇2023年小型水库(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乌当区新场镇2023年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来源:新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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