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当区狮子岩电站清理整改销号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农〔2019〕11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区域实际,于2019年启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其中狮子岩电站因拟建谷溪水库而列为限期退出类,需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退出工作。乌当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中明确要求该电站需完成生态流量核定、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安装及退出解除电站与主网连接线路。2020年12月9日,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狮子岩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2022年12月19日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电站进行了退出销号验收。
验收小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电站业主对所属电站的清理整改情况,认为电站业主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完成了清理整改任务,同意通过销号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投诉电话:0851-86842256。
乌当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乌当区水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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