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到以下部分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贵阳利驰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生产的利驰土鸡精(调味料)(抽样日期:2022年3月21日)经抽样检验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4月18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抽检不合格利驰土鸡精(调味料)当事人共生产200袋,除抽样4袋外,销售了76袋,剩余120袋已全部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严把生产关;2.加强员工培训。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之规定,于2022年7月13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行处字【2022】054号)。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来源: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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