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8]81号)文件要求,现将划拨用地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白云区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名称:观云大道延伸段260米道路工程
三、地块位置:白云区白观云大道(青山路)接观山湖区宾阳大道北段
四、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3028.87平方米
五、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六、土地用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023年11月2日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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