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4〕4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14-06-27 18:00 |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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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4〕4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
领导批示督办落实和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要求,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做好突发事件领导批示督办落实和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办理突发事件领导批示
从2014年4月起,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领导批示的内容要求,对突发事件领导批示进行分类办理。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批示,省、市政府领导对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影响较大的敏感突发事件的批示,以及省、市政府领导在批示中明确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批示,由市政府应急办以《领导批示督办通知》转发相关单位,并按时限要求收集情况编辑《领导批示督办落实情况》报省政府应急办或市政府相关领导。省、市政府领导对突发事件的其他批示,市政府应急办以《领导批示(抄清)转办笺》转发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不需要反馈落实情况。
二、认真抓好领导批示督办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突发事件领导批示督办落实工作的认识。在接到《领导批示督办通知》或《领导批示(抄清)转办笺》后,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批示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对抓好批示落实作出部署安排,并结合事件具体情况和本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条逐项对照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批示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三、按时报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市政府应急办在印发《领导批示督办通知》时,根据事件情况和批示内容的不同,对落实领导批示报送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各单位接到《领导批示督办通知》后,要在组织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的同时,收集相关情况,梳理形成督办落实情况报告,按时限要求专题报送市政府应急办。撰写督办落实情况报告,要紧紧围绕领导批示的内容和要求,做到文字精练、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主要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置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以及下步需要继续开展的工作等方面的内容。督办落实情况报告必须按《领导批示督办通知》明确的时限要求报送,事件尚未处理结束的,可报阶段性落实情况,不需等事件处理结束后再报。凡接入市政府应急值守系统的单位,必须通过该系统报送,未接入应急值守系统的单位,可通过传真(7989002)和邮箱(gysyjb@126.com)报送。凡不按时限要求报送督办落实情况的,市政府应急办将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催办,对催办后仍不报送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贵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督办通知)
2.领导批示(抄清)转办笺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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