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包括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中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三、普法目标
观山湖区2026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统计系统带头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增强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 制定《观山湖区统计局2026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办公室、业务二科)
(二)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党内法规等其它学习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学习,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等多形式宣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业务二科)
(三)利用“12.4宪法宣传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责任部门:局内各科室)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普法工作。利用专业培训会、上规入统、实地核查等时机,向普法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局内各科室)
(五)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责任部门:业务二科、办公室)
五、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
区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杨 瑶 联系电话:84851710
区统计局业务二科
联系人:余卫华 联系电话:84850738
贵阳市观山湖区统计局
2026年6月25日
来源:观山湖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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