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开展2025年对辖区医疗机构校验的工作中,观山湖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提交校验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内容及形式,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告知医疗机构在规定期限内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及内容,医疗机构逾期不补正,按照第十条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仍不申请补办。现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依法注销观山湖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拟注销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观山湖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人:刘威然
医疗机构负责人:邓杨君
执业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399号中渝第一城B2地块第B2-9栋4层2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1-84122420(医政医管科)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公章)
2026年1月4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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