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观山湖湘玲内科诊所等8家诊所向我局提交了诊所备案申请,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观山湖湘玲内科诊所等8家诊所的备案申请,并按要求发放了备案证,现将备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
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1-84122420(医政医管科)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公章)
2025年8月7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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