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贵阳观山湖区金三考教育培训学校
受送达人未支付职工廖元海、蔡荣森、代昌凤等24名职工2024年5月、6月工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叁角(¥197782.30)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贵阳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观人社监令字[2024]82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履行催告通知书》(观人社监罚催字[2025]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通知书》(观人社监理催字[2025]第02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工作科)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领取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605号(金麦花园物管楼二楼监察一科),联系电话:0851-82215679,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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