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黄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4月29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昂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瑶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鹏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慧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蒲朝军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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