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4月29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昂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瑶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鹏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慧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蒲朝军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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