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调整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175号)要求,我区正在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2023年观山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2023年贵阳市观山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
二、听证机构:贵阳市观山湖区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9:30
四、听证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观投大厦)2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100名,由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六、听证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8月7日前向贵阳市观山湖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3.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我区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知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要求。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成伟 联系电话:87999214)
贵阳市观山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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