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按照《观山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的要求,我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政府权责事项、行政备案事项、证明事项清单等,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窗口、减时限、降成本。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截至2021年11月底,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首次违法不予处罚15件,减轻处罚158案。
(一)狠抓营商环境提升。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强化企业数据共享,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完善信息互联、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数据自动匹配推送功能,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实现数据共享。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营业执照时,平台同步将采集信息推送至公安、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一次采集,一步办结”。从提交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银行开户、员工参保、企业公积金登记实现1天办结。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办理企业6577户。二是全面落实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我区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窗,于8月2日在区新政务大厅正式设立,将市场监管(设立登记)、税务(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人社(员工参保登记)、医保(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公安(公章刻制)等部门业务统一纳入专窗办理,专窗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申办事项,采用整合后统一的开办申请文书,做好材料的受理和后台流转工作,实现企业开办“统一受理、一次收件、内部流转、串并结合,一窗发放”,确保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业务。根据企业申领需求,8月2日至11月30日,共为2980户企业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其中有84户申领了税务ukey及发票)。通过专窗窗口线下提交纸质资料办理企业开办登记84户,进行了营业执照、印章、税务ukey及发票的申领。同时在专窗公布辖区内可办理银行开户业务的银行及网点信息名录,供企业自主选择。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专题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截至目前,已将涉及我局的广告发布登记取消,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823户,将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进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已于2021年4月起将《观山湖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中涉及我局的9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行办理,根据企业自主选择,截至目前共为26户企业的设立登记实行了告知承诺制。
(四)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事项五张清单的通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核制度》《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案件评审制度》《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案件审核、案审和集体讨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600余项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即时上网公示,行政检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配备执法记录仪、智慧监管APP等移动执法装备,纸质记录和电子影像记录双保障,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施案卷交叉评查制度,查找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案件档案管理。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项目、处置重大事项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确保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到位。2021年度,我局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10件,法律顾问均全程参与,其中,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次。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两降一升”工作
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方案,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工作。一方面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以市场监管、服务为突破口,聘请法学专家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有的放矢,学而精,管用。另一方面,创造条件,鼓励自学,为全局工作人员购买大量的学习资料,开展自学。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经营者、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精准适用,突出重点“深入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研读《民法典》条文,分析热点案例,请法律顾问宣贯,讲解《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与各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为有效打击传销,行成打传联席会议制度,对市场监管和公安的职责进行适当调整,使打传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均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截至11月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件。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传销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集中开展对风险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切实杜绝运动式执法。
相继开展了打击长江流域禁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工作。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期间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开展2021年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退烧药、新冠疫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领域专项检查,截至11月底立案428件,结案359件,涉案货值金额:425.2万元,罚没金额:673.1万元。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后,我局加强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有计划地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培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我局智慧监管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运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局场制定的自由裁量规定,对拟从重、减轻处罚案件,一律上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事项五张清单的通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加强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五张清单”中关于免于处罚的规定,我局对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的不予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先后开展了 “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宣传周”、 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进工地”、“你点我检”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维权日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提升群众维权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维权的社会氛围,今年3月15日在观山湖区万达广场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放发宣传册1000余册。
贯彻实施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观山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推进“两降一升”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底,行政诉讼共10件,胜诉1件,当事人撤回诉讼7件,另有2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复议共8件,维持4件,主动撤回3件,纠错1件。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制定完善《观山湖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观山湖区药品领域两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观山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了观山湖电梯应急救援队,截至目前,已开展2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平均救援时间为10.4分钟,比国家规定的30分钟缩短近三分之二。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提高我局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五、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按照《观山湖区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畅通投诉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逐一落实,办理好、答复好每一件留言,确保办结率100%。截至11月底,通过12315、12345、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共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939件,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约102.14万元。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反馈工作,2021年,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2件,均按时落实,完成回复。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针对人大和政协的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我局件件有回应,有落实。
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开展干部队伍作风专项整治,整治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真评真改,以评促改。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化技术、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配置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我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借助“互联网+市场监管”技术,以大数据为支撑,打造了食品安全“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三方交互的“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投资近千万元,建成了集智慧执法、智慧企业、智慧大众三位一体的数据终端,集信息采集、分析、储存为一体的综合性执法平台。一是移动执法平台。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文书、调查取证、案件办理集成于一体,在移动执法终端可现场下达执法文书并打印。二是视频监控平台。通过智慧监管APP、手机客户端及监控中心实时执法监管,消费者可通过手机APP实时观看餐厨生产加工过程。现已涵盖223家单位(包括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配餐公司、养老机构、餐饮单位等),真正让餐饮加工后厨从幕后走向台前。三是联动指挥平台。针对投诉举报或专项检查,通过卫星定位技术,直接锁定商家位置、开启商家视频,对其经营行为抓拍、实时责改;同时利用“数据铁笼”技术,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实时查看执法人员执法轨迹与现场执法情况。目前,通过“智慧监管”平台执法检查61296次,下发执法文书1291份,食品安全监管违规视频截图2283张。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断续完善推进贵阳市观山湖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争取树立成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开展全局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活动,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网上观看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观看达120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立足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着力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高质量打造“强省会”行动引领区,建设“黔中会客厅,美美观山湖”而努力奋斗。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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