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特困供养制度,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基本生活和心理疏导等精神关爱服务,促进其身心健康,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幸福感、获得感,现就本次居家养老服务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观山湖区民政局关于为全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对象。观山湖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
(二)服务内容。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标准,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正常能自理人员提供照料服务、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慰藉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周期要求。购买服务时间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项目截止日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
(四)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备案金额为20万元,由区民政局统筹保障。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具备养老服务能力的社会力量。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三)具备提供养老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固定办公场所、专职养老护理人员不少于3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资料
(一)运营机构情况简介,包含机构概况、人员队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功运营点经验等;
(二)服务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准备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各项费用组成;
(三)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专职人员社保证明;
(六)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至观山湖区民政局,且序号1至序号3的材料请用PDF和WORD格式各发一份到指定邮箱。
五、报价须知
1.本询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机构自行核实符合询价条件后,即可向我局提交报价和相关资料;
2.本次服务在3家及以上(包括3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下生效;
3.各服务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我局将综合考量各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按照“低价质优”的原则进行打分,选择本次服务承接方;
4.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局不再退还;
5.报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17:00。
联系人:万雪晴
邮 箱:1250984449@qq.com
传 真:0851-87989632
地 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2栋2楼
附 件:
贵阳市观山湖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观山湖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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