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二铺二期安置点即将竣工,为确保协议签订于该安置点的安置户尽快得到安置,请安置于“二铺二期安置点”(二甫安置房、二铺安置点、二铺新村、二铺新村拆迁安置房二期、二铺安置房二期等涉及二铺二期安置点)的回迁安置户,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携带《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还需凭公证委托书、遗产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金麦社区14楼安置科1412办公室)办理回迁选房前期登记。我中心将根据安置户登记的电话通知回迁选房的具体时间。
逾期不登记的安置户,如果该安置点住房已安置完毕,将自动调整到下一期安置点再行安置,且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将给予停发。
咨询电话:0851-87989843
来源: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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