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山湖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观府办函〔2017〕50号)文件,2018年09月14日观山湖区扶持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评审会议,对2018年269户微型企业进行创业评审,现就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18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或意见,欢迎举报。举报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微型企业审核情况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观山湖区纪委第一纪检组反映(凡单位名义反映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举报电话: 区纪委第一纪检组:84859185。
观山湖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09月14日
观山湖区2018年度第一批微型企业通过评审名单269户.xlsx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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