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光焰同志挂职的通知(观人大任〔2017〕12号)

观人大任201712  

    

  
      

关于任光焰同志挂职的通知  

2017829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任光焰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绿色金融法庭副庭长、审判员(挂职),挂职时间2年(20178月至20198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829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原创文章,作者: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89830.html

(0)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的头像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会员
上一篇 2017年8月29日 下午7:50
下一篇 2017年8月29日 下午7:5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