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南门河流域整体环境质量,提高南门河水体水质,达到入湖水质标准,落实省市环保督察要求。提升区域生态品位,发挥示范效应,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南门河入湖水质达到三类水质。
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目标
实现南门河河流域水环境“一年内确保水质变样,到2017年底前杜绝生活污水直排;两年内确保水质变清,到2018年底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三年内确保环境变美,2019年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的整治目标。
(二)具体任务
1. 开展河道“清河面、清河岸、清障碍、清淤泥”四清专项行动。健全和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重要位置设置拦污栅,河道清洁纳入“五位一体”保洁系统,确保水面干净整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流域畜禽养殖退出。取缔流域范围内养殖场。
3.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湿地等形式完成流域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4. 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完成流域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5. 6.1公里河道整治及6公里排污干管建设。
6. 流域内金朱西路、宾阳大道沿线市政排污管网建设。
7. 绿洲湾安置小区排污管道建设。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面广、耗资大。在摸清基本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生活废水、垃圾处理和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兼顾生态、治污、防洪、道路、土地利用等各方面要求,既要抓好对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的整治,又要抓紧进行污水管网建设、畜禽拆除,从源头控制污染。
四、整治工作范围
南门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金麦社区下麦村、朱昌镇窦官村、朱昌镇朱昌村、朱昌镇茶饭村,金朱西路、宾阳大道北段、绿洲湾安置房小区。
五、实施步骤及责任分解
(一)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河道清理工作,并设置拦渣设施,健全长效管理。朱昌镇、金麦社区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进行工作安排,区财政局、区农水局给予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朱昌镇、金麦社区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水局
(二)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流域内养殖户取缔。朱昌镇、金麦社区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进行工作安排,职能部门给予执法支持。
责任单位:朱昌镇、金麦社区
配合单位:区生态局、区农水局
(三)2017年6月30日完成朱昌镇窦官村方沟人工湿地修复工作,确保服务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朱昌镇
配合单位:区生态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
(四)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流域内洗车场整顿。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生态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朱昌镇、金麦社区
(五)2017年6月30日完成流域内汽修行业规范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生态局、区公安分局
(六)2017年8月30日完成流域内涉水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水规范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市政处、区公安分局
(七)2017年8月30日完成流域内无照经营企业的排污行为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信局、区生态局、区公安分局
(八)2017年12月30日完成金朱西路、宾阳大道北段、绿洲湾安置小区排污管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百花新城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九)2017年12月30日完成6公里排污干管建设并接入金百污水处理厂朱昌污水提升泵站。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征收安置中心、朱昌镇、金麦社区
(十)2018年6月30日完成6.1公里生态河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征收安置中心、朱昌镇、金麦社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生态、水务的副区长为组长的南门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实施统筹调度,各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严格督查,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工作,由区督办督查局对整治工作加强严格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加强资金监管,区财政部门会同区监察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
观山湖区农业水务局
2017年4月26日
来源:观山湖区农业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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