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火灾事故多发态势,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托育机构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构筑物。

(五)其它突出火灾隐患。

1.使用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2.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3.违规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高层建筑及高层建筑临街商铺违规使用瓶装燃气。

4.老城区、背街小巷电源线路乱搭乱接,形成蜘蛛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附件:清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通告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1).doc

清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来源:清镇市消防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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