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清镇市司法局会同清镇市人民法院、清镇市公安局,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随机抽取等程序,确定以下160名同志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清镇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82535148)、清镇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51-82526137)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
附件:清镇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
清镇市司法局 清镇市人民法院 清镇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清镇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熊雄、梁金萍(女)、王济阳、芦学秀(女)、李正东(女,侗族)、李 健、王天娥(女)、陈光兰(女,布依族)、黄仁钢、李佳佳(女,纳西族)、陶婷(女)、何昕凭(女,穿青人)、宋雪梅(女)、吴文亚(女)、赵清(女)、杨丽琴(女)、郭林、张鸿(女)、雷晓会(女)、焦忠彪、刘红(女)、胡蝶(女)、李雨(女)、李芬(女)、胡凯、孙艳梅(女)、龙天春、唐伟(苗族)、朱少奎、尹建鑫、龙凤(女)、王入平(女)、黄兴力、程建荣(苗族)、李昌敏(女,苗族)、张燕(女)、张星箭、李萍(女、穿青人)、何春春(女)、周祥文(布依族)、耀友花(女,苗族)、汪海杰、成联映(女)、胡冰琴(女)、王先敏(女,苗族)、陈曼莹(女)、曹建、陈敏(女)、田刚(苗族)、周莹(女)、王显红(女)、刘麟、田磊、郑逸、龙梅(女)、史力(女)、谢鑫(女,穿青人)、凌宇(女)、龙超燕(女,布依族)、方加兰(女)、朱刚、王义菊(女,穿青人)、赵守军、向本志、蔡祖琼(女)、焦扬美(女)、陈佳燕(女,布依族)、赵红(女)、孙菲(女)、陈 坤 、谭冬梅(女)、袁 俊、董 虔、柳 豪(女)、张 美(女,黎族)、刘 玲(女,穿青人)、张小英(女)、曾祥兰(女)、张锦芳、田恩东、刘忠国、郭宗瑜(布依族)、郭荣会(布依族)、罗发江(布依族)、宋云连(女)、张忆蓉(女)、刘莉娟(女)、朱宝林、徐国芝(女)、尹绍英(女)、余霞(女)、周妮(女)、崔娴(女)、周丽(女)、郭发玉(布依族)、王昌稳(布依族)、唐志安、鲍欣(女)、汪纯鑫(女,穿青人)、王姝闵(女)、刘少英(女)、杨静(女,满族)、刘莉(女)、郭发艳(女,布依族)、彭维家、张先涛、高庆红(女)、张和彪(布依族)、徐红梅(女)、杨珍(女,苗族)、李梅(女,苗族)、龙恩桃(彝族)、陈忠彬、刘志新、佘坤鹏、李显念、韩敏(女,布依族)、董惠玲(女)、朱福国、郑兵、王圻松、杨婧(女)、张明秀(女)、胡长军、张兴凤(女)、熊秋云(女)、方丹(女)、蒋明亮(布依族)、涂华敏(女)、李元婷(女,彝族)、王娇阳(女,苗族)、高超、杨登友、王健、龙丽平(女)、朱维菊(女)、翟学贵、刘贵荣、安鸿、谢华开(布依族)、吴微(女)、李红(女)、周国群(女)、高吉、杨成桦(女)、刘红云(女)、徐登、李艳红(女)、饶应琴(女)、任义鹏(布依族)、吴洪刚、董英琴(女)、肖育华、李 鹏、李 翔、汤永灿、吴长荣、陈朝勇(穿青人)、范静(女,穿青人)、崔文正。
来源:清镇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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