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市企事业单位:
因有关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为持续推进我市林长制工作,我办已及时请示相关市级林长同意。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林长名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镇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13985445512)
来源: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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