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合理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衔接好城市规划的近期与远期发展关系,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2、W2-01、W2-02、W2-03、W3-01、W3-02、W7-04局部地块进行调整,并于2021年第7次专家咨询会审查,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2、W2-01、W2-02、W2-03、W3-01、W3-02、W7-04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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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告: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展示:清镇市自然资源局、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宣传栏。
三、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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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物流新城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附件:关于《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2、W2-01、W2-02、W2-03、W3-01、W3-02、W7-04地块局部规划调整1029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9日
来源: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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