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124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发〔2018〕43号 | 发布时间: | 2018-12-29 16:3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审改办发〔2018〕6号)及《关于印发〈清镇市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改善发展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激发市场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审改办(市编委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及时组织25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及9个乡镇编制了《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和《清镇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布的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主要内容包括: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当场办理事项清单、承诺办理事项清单、限时办理事项清单、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从严监管事项清单。
三、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相关改革要求,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确需新增、减少或者变更的,及时按程序调整公布,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
附件:清府发〔2018〕43号 附件1: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xls
清府发〔2018〕43号 附件2:清镇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清单.xlsx
2018年12月29日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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