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391023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2-26 1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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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着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专题讲座。召开区委依治委会议3次、区委依治办会议4次,调度依法治区重点指标任务。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南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府办发〔2023〕16号),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机制。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区委依法治区办协同区人大、区政协等5家部门开展法治督导督察,共督导督察20个部门,收集并反馈5个共性问题和11个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毕。
3、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组织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民法典进社区”“民法典进机关”“民法典进校园”“民法典进企业”“民法典进乡村”“民法典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
(二)着力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在推动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上实现新提升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本年度共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余次,备案审查1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份,已印发并向区人大、市人民政府提交备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2、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南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南府办函〔2023〕44号),本年度决策事项共计2项。同时,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动态化管理,制定《关于动态调整南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我区2项决策事项进行调整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3、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印发《南明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法办通〔2023〕4号),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区司法局)审查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文书材料300余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000余条,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分析意见60余次,撰写专门法律分析报告10余份。区直各工作部门、乡(街)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工作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材料100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39件。
(三)着力优化政府职能,在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上作出新贡献
1、及时完善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和责任清单,今年调整26项,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之后公布。
2、高标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县级领导直接沟通衔接招商引资项目,对重大招商项目亲自上阵。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接洽企业120余家。完成在园区“智慧微厅”配备智能终端设备,企业可自助办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医保相关政务服务事项300余项。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兑现情况台账,及时将产业扶持奖励资金兑现至企业,2020年以来,已累计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共2769万元,其中,今年已兑现510余万元。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成效。将全区42家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主动认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100余项。通过“无差别化基础培训+差异化进阶岗位培训”相结合打造高质量服务队伍,并采取包片干部、首席代表重点讲解、综合窗口人员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将全区42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搬上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事项(除主动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事项达900余项,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0%以上。
4、实施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南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南竞争审查〔2023〕2号),组织开展现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区人民政府、各乡街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予以废止。
(四)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新成果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制度,统计并推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裁量制度。统筹做好全区执法人员新旧执法证换证、申领工作,指导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司法云”平台申领换证,按照要求对退休人员、调岗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注销。2023年共处理执法证件有关申请146次,发放行政执法证件124件,注销执法证件14件。
2、抓好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护松2023”行动,深入辖区木材加工厂、电信光缆仓库等场所,重点查看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措施落实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野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间开展清理“野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区人社局联合社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白酒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印发行政执法监督行动有关工作方案、制度文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综合运用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检察监督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4次,收集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报告100余份,评查行政处罚卷宗1700余份,组织行政执法案件现场反馈会2次,实地走访25家行政执法单位。
(五)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在守护城市安全底线上迈出新步伐
1、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南明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南府办函〔2023〕36号)《贵阳市南明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南府办函〔2023〕41号)等预案文件,建立健全南明区各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和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区安全责任意识。
2、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印发《南明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南安发〔2023〕6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以及贵阳贵安八十条具体措施,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六)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上取得新进展
1、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建强“1+5+20+N”的人民调解组织架构,进一步巩固20个乡(街)+5个行业+N个村(居)全域调解网络,让群众“方便调”“愿意调”“高效调”。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7798件,调解成功750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28%,涉及金额约4.51亿元。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本年度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7件(含2022年受理未办结15件),办结153件(含2022年结转的案件15件),其中受理119件,不予受理38件,办结的案件中撤销2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职1件,案件纠错率为3.3%。在今年办结153件案子中,通过调解和解结案52件,调解率为34%。
3、抓实“两降一保”关键指标。制定“两降一保”工作方案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南明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协调联动,建立南明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2023年,南明区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32件(含2022年受理未办结17件),现已审结案件128件(含2022年结转17件),败诉14件,败诉率10.94%;全区开庭审理案件9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参与、组织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案件30件,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自行撤诉5件,调解结案率16.67%。
4、大力加强依法治访。深入研究依法治访深改课题,依托“1+5+20+N”调解体系,探索运用“双顾问”模式,组织司法所、调解员、法律顾问、公证员等司法人员力量与乡(街)、部门法律顾问共同分析研判化解案件,减少信访案件。
5、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应驻尽驻”。今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5207人次。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全市通办”,落实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全覆盖,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群体的司法保护。今年以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832件(其中刑事案件1688件、民事案件144件)。
6、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印发《2023年南明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目标管理,持续开展线上新媒体宣传,今年以来,通过“法治南明”新媒体平台共计发布信息2900余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今年全区学法考试人数达8500余人。
7、提升公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公证信息化建设,引入“公证管家”APP,支持线上公证办理及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充分发挥公证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2023年,为民营企业办理公证案件共计218件。与平安银行贵阳分行、乌当农商行开展业务合作,深化“金融+公证”联合服务,2023年,共办理公证案件9972件,收费共计约427.5万元。
(七)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上展现新担当
加强统计、审计、财会监督。分别于2023年2月底至3月初、2023年7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全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另组织部门预算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2个、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组织南明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2个重点领域开展。
(八)着力创新数据治理,在数字化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督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将执法证申领换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等相关执法信息录入贵州省司法云平台。依托省级系统建立智慧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入库、共享调用,一网通办比例达100%。组织召开南明区2023年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培训,全区40家工作部门、21家乡(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121人参加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南明区持续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先行优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不断筑牢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行政诉讼败诉率相比于其他败诉率较低的区(县)还存在差距。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效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三)进一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深化数据赋能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抓好诉讼案源治理,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
(四)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认真执行《贵阳贵安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区有关工作部门研究制定征收及拆违工作过程中的《程序指引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区征收、拆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决防止因程序问题败诉案件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重大过失或不作为等行为导致行政案件败诉且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责问责。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54号)有关要求,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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