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281083 成文日期: 2023-09-18
文 号: 南府办函〔2023〕48号 发布时间: 2023-09-20 09:10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街道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18日

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

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升节水型社会创建效果,推动城市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节水型社会复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及《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加强社会节水工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节水,以系统性思路推进社会节水,以节水新成效激励全社会参与节水,深入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年限

复查范围:南明区全区

考核年限:2022年

三、工作目标

按照《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区节水管理机制,夯实节水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水平,全面推进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确保通过节水型社会复查。

四、任务及指标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围绕以下指标任务开展工作。

(一)用水定额管理

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二)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达到100%。

(三)用水计量

1.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

2.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四)水价机制

1.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2.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五)节水评价

在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节水评价。

(六)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七)节水载体建设

1.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全区年用水量1万m3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40%。

2.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县级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50%。

3.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全区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15%。

(八)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全面加强公共供水配套管网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9%。

(九)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强化水效标识管理,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十)非常规水源利用

1.对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在下达用水计划时配置非常规水源。

2.加强再生水利用,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15%。

(十一)节水宣传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十二)加分项

1.实施节水激励政策,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

2.节水示范引领,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

3.推行合同节水。

4.推行水权交易。

五、工作安排

根据水利部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总体部署,复查准备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3月—5月)。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查迎检工作计划,组织召开2023年节水工作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部署会,结合验收评分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各司其职,尽快落实。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6月—8月)。大力宣传南明区节水型社会复查活动,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推进各项复查工作任务的落实,逐个检查各项考核指标,对资料不完善的指标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确保复查工作各项考核指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迎检筹备阶段(2023年9月—10月)。做好迎检筹备工作,拟定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查工作总结,制作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影像资料,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申报材料,完成复查申报工作。

(四)现场复查阶段(2023年11月—12月)。做好复查现场准备,做好辖区迎检路线、迎检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检查内容准确、资料完善齐全、汇报介绍全面。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域节水型社会每五年复查一次,是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考核和检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相关部门及各备检单位(企业、小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节水型社会复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加强督导,规范资料。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查漏补缺,确保资料合理、准确与完整,全面反映我区工作成效。

(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安排熟悉情况的干部全程参与复查工作,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标对表、强弱补短,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复查迎检工作。

附件: 1.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迎检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卓荦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盛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文莉区水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顾 君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仕中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白磊区机构编制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陈宣瑾 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杨松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封佳成 区科技局副局长

纪刚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余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海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许翎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杨庆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夏 区商务局副局长

祝 愿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

何远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葛 岳 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 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义梅 区司法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蔡丹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朱 丽 区民宗局副局长

赵静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登学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罗遵翔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罗发贵 区应急局副局长

方奇武 区审计局副局长

孙 敬 区档案馆副馆长

韩亚强 后巢乡副乡长

潘孟华 云关乡副乡长

陈正安 永乐乡副乡长

郭永刚 南明区五里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洁 南明区油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乔 明 南明区太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向永峰 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荣 南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朝富 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 猛 南明区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佳骏 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巍 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章德乾 南明区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梨 南明区湘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维 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先海 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继强 南明区花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俊 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刘正彬 南明区中曹司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 科 南明区二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黔川 南明区兰花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 锋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管理局,由区水务局局长陈文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副局长陈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复查迎检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附件2

南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支撑材料清单

分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严格用水定额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得8分;发现(指在复核评估、评价年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同)一例不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1.2022年度全部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取水户名录(依据办证系统);

2.2022年开展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型载体认定、节水评估、用水计划等项目清单表及项目报告书中包含用水定额使用情况的内容节选;

3.其它开展用水定额日常管理有关材料。

8

区水务局

/

2计划用水管理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推动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比例达到100%,得8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计划用水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或采用的上级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落实计划用水管理的政策文件;

2.2022年度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户清单(包括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

3.2022年度计划用水下达及调整文件等(需明确已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户名单);

4、其它开展计划用水日常管理的有关材料;

8

区水务局

贵阳北控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

3.用水计量

完善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量体系

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得4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大中型灌区渠首和于支渠口门没有实现取水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有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未实现在线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

1、水资源公报,明确南明区2022年度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2、提供南明区灌区建设情况说明文件;

3、提供2022年农田灌溉计量设施统计表;

4、提供农田灌溉计量设施照片;

4

区水务局

各乡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完善工业用水监测计量体系

工业用水计量率同为100%,得 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工业用水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有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用水户用水计量率未达到 100%的,本项不得分

1.水资源公报,明确南明区2022年度工业用水总量;

2.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用水户2022年度用水量统计表;

3.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水户2022年度用水量统计表;

4.南明区统计部门或者工信部门提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规下企业数量;

5.提供工业企业安装水表的照片,不少于20家。

4

区水务局

区工信局、贵阳北控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

4.水价机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的,得2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的,得1分;财政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的,得1分

1、提供南明区无农业水水价改革任务的情况说明

4

区水务局

各乡人民政府

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政策文件;

2.2022年度居民阶梯水价收费的票据或凭证,不少于8户

4

区水务局、区发改局

贵阳北控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得4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提供南明区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说明

4

区水务局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政策文件或采用的上级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政策文件;

2.近两年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缴费发票或收据(不少于8份);

3.如未发生超计划超定额情况,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

区发改局、区水务局

贵阳北控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

水资源费征缴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得4分;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的政策文件;

2.2022年度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统计表(含用水户名称、征缴额、对应水资源量);

3.提供8份自备用水户2022年度水资源费的缴费凭据;

4.其它水资源费征缴有关材料。

4

区水务局

/

5.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得6分;发现一例节水评价应开展未开展或不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水资源论证报告、建设项目审批报告中有节水评价章节

6

区水务局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6.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政策文件;

2.住建部门提供的2022年度新(改、扩)建项目名录;

3.新(改、扩)建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及相应的节水措施设计和验收材料(不少于6个,不足按实际数量提供);

6

区水务局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7.节水载体建设

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

通过省级复核确认的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70%以上,得3分;占60%-70%(含)得2分;占50%-60%(含)得1分。其中,一个以上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通过水利部复核确认的,加1分

1.南明区辖区内无大中型灌区的证明文件

4

区水务局

各乡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南方地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节水型企业建设不规范,未达到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1.由区工信提供的全区重点用水行业(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企业名录;

2.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节水型企业认定的文件(企业名录可分批次累计)

3.节水型企业创建水平衡测试、验收、发布文件等证明材料

4

区水务局

区工信局

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不规范,未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区级编制管理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提供的辖区内公共机构名录(包含省、市、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

2.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节水型单位认定的文件(单位名录可分批次累计)

3.节水型单位创建水平衡测试、验收、发布文件等证明材料

4

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

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得4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不规范,未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区住建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提供的全区居民小区名录(居民小区是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2.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节水型小区认定的文件(小区名录可分批次累计)

6

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各街道办

8.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按《城镇供水管网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核算后的漏损率≤9%,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1.2022年度南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计算表;

2.2022年度南明区公共供水总量、有效供水量统计表;

8

贵阳北控有限责任公司南明分公司

区水务局

9.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强化水效标识管理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6分;发现一例不符合节水标准或不符合水效标识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使用情况抽查的相关材料(如反映抽查过程的图片或抽查情况报告等,不少于10处);

6

区水务局

区住建局、区市监局、

10.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

对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在下达用水计划时配置非常规水源的,得2分;发现一例应配置而未配置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南明区关于推动再生水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相关政策文件;

2.南明区2022年度实际处理污水量统计表;

3.南明区2022年度再生水利用水量统计表(含用途、用水单位或部门等信息);

4.再生水水质检测报告及回用标准等证明;

5.对用水户下达非常规水利用年度计划;

6.再生水利用的佐证材料:①用作工业企业用水或城市杂用水的,需提供用水协议、缴费单据或用水单位出具的再生水利用证明(含年利用量);②直接用于河道或湿地生态补水的,需提供经批准的生态补水方案;③有再生水利用工程的,需提供工程立项批复及建设运行情况说明

2

区水务局

区住建局、

区生态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再生水利用率

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15%,得4分,利用率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6

11.节水宣传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得3分;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每做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1.近两年“世界日”“中国水周”及其他日常节水公益宣传、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的宣传材料、图片、影像等资料;

2.各级有关部门关于节水教育基地创建、认定的文件(如有);

3.其他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相关材料

6

区水务局

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街道办

12.加分项

节水激励机制

本级人民政府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科技创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节水产业发展等出台补贴或其他激励政策,加 2分

1.出台的节水激励政策文件;

2.实际执行节水激励政策的证明材料;

3.其他实行节水激励政策的有关材料。

2

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

节水示范引领

县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的,加2分;被评为省级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标杆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国家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者节水标杆单位(企业)相关认定文件和创建材料

2

区水务局

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合同节水管理

每实施一个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加 1分,本项最多加 3分

单位开展合同节水相关证明材料;

3

区水务局

各行各业主管部门

水权市场化交易

每实施一笔水权市场化交易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开展水权市场化交易相关证明材料

3

区水务局

各行各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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