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391021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02-27 1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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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强省会”五年行动构建“强南明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制定印发《南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南党发〔2022〕15号)、《南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府办函〔2022〕52号),明晰法治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坚持依法行政,奋力打造法治南明。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升全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抓好“关键环节”。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一府一委两院”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报告区委常委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新任命同志进行宪法宣誓,切实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抓实“关键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邀请省、市、区三级党校专家教授举办线上、线下专题辅导,累计培训全区各级领导干部600余人次。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党校主体课程,推动学习培训常态化。三是抓牢“关键少数”。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集体会议学法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活动,整体提升我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将法律法规纳入我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国民法治教育,开设中小学法治课,配备法治副校长,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5万余份,发布新媒体平台普法资讯2400余条。
二、突出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及时调整更新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和责任清单,今年共调整1156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开展全省首批“一窗通办2+2”改革试点工作,并在贵阳市试点主城区中率先通过省级验收。按照“自然人+法人”“咨询+投诉”的“2+2”服务模式深化调整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事项和功能布局,12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一窗通办”,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一网通办”,与云南、重庆等地完成西南地区“跨省通办”事项对接试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无障碍通办机制,2022年累计办理“全省通办”业务150万余件、“跨省通办”业务10000余件,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好评率约为99.99%。三是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坚持在行政执法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采用以教育为主的执法手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一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我区各部门全面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将“一次办”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并公布《南明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版)》。三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梳理完善南明区2022年度市场准入、投资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四是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成立南明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南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南竞争审查〔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南竞争审查〔2022〕2号),要求区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口径审查,对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优化政府依法决策体系。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决策体系,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南明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南府办函〔2022〕59号),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南明区动态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南司通〔2023〕2号),调整后目录含决策事项7项。我区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切实保障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强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运行,2022年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5件,其中拟决策时间在2022年的4项均已按法定程序作出。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运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本年度截至目前共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1件,已印发并向区人大、市司法局提交备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
(三)强化法律顾问审核作用。深化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由传统法律咨询向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转变,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我区信访维稳、纠纷化解、重要工作研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2年,全区各工作部门、公办医院、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0%以上,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书材料140余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880余条,参与处理区委、区政府交办有关工作30余次,为我区危房治理、花果园“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房屋征收项目“调安”等重点工作把好“法律关”;全区共计开展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1032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数132件次,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数656件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9件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16件次。
四、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定了三种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四种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意见和适用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4号)文件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行刑衔接”相关机制,将7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3045个,处置进口冷链食品涉疫风险2起;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2042家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159条。区卫健局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监督执法,检查辖区药店、医疗机构、中小学、托幼机构和有关用人单位1017家次,对发现问题通过限期整改或者行政处罚的方式予以监督。区公安分局依法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力度,提高对学校周边旅店、宾馆、酒店、网吧等娱乐场所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实行快侦快破,注重批评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对“电信诈骗”“盗抢骗”“黄赌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推进“平安南明”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系数。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围绕执法部门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慢作为、违法委托行政执法等突出等问题,组织我区28个行政部门及机构改革后成立1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发现问题指导有关执法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长效工作机制。运用案卷评查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具体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先后开展3次案卷评查,评查案件1509件,创新融合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督,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案卷评查,通过对执法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专题会议通报案卷评查情况等形式,切实督促相关执法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印发《南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南党发〔2022〕5号)、《2022年南明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法宣办〔2022〕12号)、《2022年南明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南法宣办〔2022〕5号),指导督促各行政机关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目前我区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家。
五、健全应急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我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8·31”疫情发生后,区政府统筹协调全区各工作部门,充分发动各类志愿者,通过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措施,最终取得了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考验,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 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区应急局组织工贸行业执法检查,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落实《南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南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总体预案》《南明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预案》,建立健全南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和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组织全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意识。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托“一圈两场三改”,将司法所建设项目纳入“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范围,构建“1+5+20+N”的多元调解组织架构,打造花果园联动调解中心1个示范带动点,南明区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公证调解室、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全省首家民商事案件律师事务所调处工作站、贵州省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行业组织调解线,全区20个乡(街)联动调解中心辐射点和N个村(居)调解委员会形成调解面,形成“点、线、面”三块共同发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纠纷治理模式。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案件8041件,调解成功7404件,成功率92.07%,涉及金额约4.56亿元,其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有4210件;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仲裁互认,2022年我区人民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的有447件、仲裁确认的有110件;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纠纷,2022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由当事人主动撤回的案件占比达44%。
(二)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成立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民商事仲裁等业务窗口,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应驻尽驻”。深化打造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围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建立22个乡(街道)、211个村(居)综治中心,融合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工作力量强化乡(街道)综治班子建设,核定111个编制保障综治队伍人员充足。以花果园区域为试点,总结“8·31”疫情防控有益经验,制定区域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深化法治阵地建设等专项工作方案,推动法律服务进楼栋、进单元,将楼栋长、单元长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米”,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统筹力和执行力。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合理调配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开门办案,高效、公正审理案件。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9件(含去年结转案件14件),其中受理102件,不予受理7件;办结94件,其中撤销4件、确认违法5件、责令履职1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0.6%,复议监督作用较去年更为明显。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经汇总各部门报送数据并依照市级统计口径,2022年全区已办结行政诉讼案件132件,败诉26件(含两件行政赔偿案件,其中一件为2021年结案案件),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开庭98件,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97件,未出庭1件,出庭率同比大幅提高,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七、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南明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南纪发〔2022〕2号),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财政“同级审”,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度审计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3次,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3人。建立完善南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程序,严格论证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公益性、资金来源可靠性、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及能耗情况,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避免产生系统性风险,2022年审查通过决策评估政府投资项目27个,总投资22亿元。
八、统筹数字政府建设,逐步推广信息平台应用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协调联通,督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按要求将执法证申领换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等相关执法信息录入贵州省“司法云”平台。区政务大厅依托省级系统建立智慧信息系统,实现省级与我区贵州政务信息的实时交流互通,大力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入库、共享调用,一网通办比例达100%。制定《2022年南明区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22〕36号),进一步规范化、成体系推进电子政务网建设管理水平和应用绩效,科学评价各部门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应用水平。
九、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持续巩固提升,但对标“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放管服”方面,“证照分离”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在政府治理方面,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还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三是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决策程序履行、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还需加强。四是在行政执法方面,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仍然存在。
十、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关键少数”法治信仰之基,武装法治工作队伍头脑,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指示落实到工作实践当中。
二是推动政府职能更好发挥。转变政府职能,动态更新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管理,切实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多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做到“两降一保”,降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是要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综合治理体制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效应,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强化诉源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居民群众“三感”指数。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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