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45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206号 | 发布时间: | 2018-11-22 11:3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清镇市巢凤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成立巢凤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忠旺(职教城管委会主任)
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朱山(市委办副主任、市群工中心主任、信访局局长)
颜金泉(市督查局局长)
杨溢(市住建局局长)
雷刚(市国土局局长)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靳方洋(市房征局局长)
李忠星(市维稳办主任)
王守锋(市司法局局长)
张晓梅(市法制局局长)
黄海林(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鸿燕(巢凤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兰大贵(物流新城管委会主任)
黄绍林(物流新城管委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主任)
唐玉智(市产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物流新城管委会,由兰大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绍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一)征收工作组
组长:邓浪静(市房征局副局长)
成员:市房征局、物流新城管委会、代办公司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⒈做好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⒉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⒊处理征收工作开展时产生的各类纠纷,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⒋按规定按计划完成项目征收工作;
⒌负责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兑现工作。
(二)群众工作组
组长:李鸿燕(巢凤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黄绍林(物流新城管委书记)
成员:巢凤社区、物流新城管委会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组成工作队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动员,帮助解决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2.对按程序上访的群众热情接待,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解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及时组织力量,落实人员,认真研究和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当场回答解决的问题,依法作出解答或处理。
(三)维稳工作组
组长:李忠星(市维稳办主任)
成员:市维稳办、巢凤社区、物流新城管委会
工作职责:
⒈梳理巢凤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落实稳控工作;
⒉负责征收推进工作开展期间相关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处理,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保证征收工作有序进行。
(四)法制工作组
组长:王守锋(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梅(市法制局局长)
黄红平(市房征局副局长)
成员:市司法局、市法制局、房征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
1.市房征局、物流新城管委会、巢凤社区负责对涉及的征收户作好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市法制局对整个征收工作作好有关法律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复议;
3.市房征局对拒不签约的做好依法强制执行资料收集、补偿决定下达,与市法院、法制局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五)资金保障组
组长: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唐玉智(市产投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财政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房屋征收、土地征收、迁坟等兑现补偿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和管控。
二、工作目标
(一)群众工作组,由社区、管委会、代办公司安排人员成立三个工作队,各自包保未签约户,动员签约,具体名单对应人员由社区自行确定。
负责对未签约的被征收户入户动员,每个工作组每天不低于10户,每户约谈不低于3次,约谈记录由组员签字见证。代办公司完善入户约谈印证资料(影音结合文字记录)收集整理存档,移交市房征局法规科用于下达补偿决定所用。每日由组长召集汇总动员情况,汇总后统一上报领导小组。
(二)下达补偿决定
⒈自推进工作启动后,每三天报送一批次(不少于10户)补偿决定的资料,经市房征局审核通过后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5日前
⒉补偿决定审批后,公证送达补偿决定,同时在项目现场进行张贴,在公众媒体进行公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6日前
⒊补偿决定载明的法定期限到期后向市人民法院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
(三)市住建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危房处置程序,具体处置方案及措施由住建局制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督查
启动工作督查机制,对领导小组安排的既定任务进行督导督查,对未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和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统一被征收户的思想,遏制少数盲目攀比和投机取巧住户心理。
(二)及时掌握项目范围内未签约户的情况,摸清其思想动态,做好动员说服工作,务必户户见面,督促其按照时间要求签约,确保签约工作按期推进。
(三)准确掌握项目范围内房屋情况,摸清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动员及法规宣传工作,督促其按期签约。
(四)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工作的重点人群和重要情况,及时向推进工作组相关领导反馈,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
(五)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对房屋征收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六)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协调,针对群众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到征地、规划、设计、信访投诉等方面突出的信访维稳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和处置,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确保征收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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