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12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164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04 14:5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18年人民
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市有关企业:
《清镇市2018年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4日
清镇市2018年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
演练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和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黔人防通〔2018〕3号)以及《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暨数据协同指挥演练的通知》(筑人防通字〔2018〕21号)要求,以提高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广泛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人民防空知识,识别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强化城市居民防空防灾和居安思危的意识,结合“9.18”全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重点开展好城市社区、乡镇驻地、学校和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演练,不断增强人民防空部门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现将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暨训练演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试鸣活动方式
由指挥长统一发令,按以下顺序发放警报信号: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警报试鸣范围
清镇市主城区。
四、组织指挥及职责
为确保清镇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以下简称演练)能及时、准确、顺利实施,成立演练指挥部门,对演练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
指 挥 长: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田小方(市人武部部长)
副指挥长:陈松(市政府办副主任)
吴毅(市人防办主任)
张雄(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市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各社区、中国电信清镇分公司、贵州移动清镇分公司、中国联通清镇分公司。
清镇市演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人防办,吴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计划、协调等。
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一)市人防办:负责组织开展演练活动的相关协调工作,对辖区内人防音响警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人防音响警报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切实做好演练活动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城区各中小学于2018年9月18日上年10时00分至10时15分组织学生辩听演练警报信号,结合各学校实际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同时,选择一所学校同步组织完成1次疏散演练。
(三)市公安局:负责演练活动期间的社会治安维护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演练活动时进行捣乱、破坏等活动造成社会混乱。
(四)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2018年9月18日全天气象预报,通过天气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在9月13日10时起至9月18日10时前,向用户发送演练信息,并通过气象LED显示屏发布演练活动信息(附件2)。
(五)市供电局:负责演练活动期间的电力保障,确保人防音响双控中间站及全市人防音响警报器设置点的电力供应,防止停电或突然断电等现象发生,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六)市电视台、市新闻中心:负责在9月13日前后合理安排播报《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并在9月18日上午10时前派记者到现场报道演练活动情况。(《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演练公告》见附件1)
(七)各社区:负责结合此次演练,积极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防空演练,进一步扩大市民防空知识的知晓率。
(八)中国电信清镇分公司、贵州移动清镇分公司、中国联通清镇分公司:负责确保通讯信息畅通,使全市手机用户能正常接收到演练活动的有关信息。在9月15日10时起至9月18日10时前,每天一次向全市市民发送演练活动信息(附件2)。
(九)警报器设置点单位:做好警报器的维护工作,确保电源供应,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每个人防音响警报器设置点单位要有领导在场,并保证有一名能熟练掌握警报器使用方法的技术人员和一名电工或懂电工技术的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警报试鸣期间要注意观察警报器运行状态,一旦鸣响失灵,要及时进行手工操作,确保试鸣万无一失。
(十)队伍转换演练:按照人民防空工作实行融合式发展的要求,人民防空各重点成员单位(市卫计局人防医疗救护专业队、市卫计局人防心理防护专业防、市供电局人防供电抢险抢修专业队、市水务局人防城市供水抢险抢修专业队、市住建局人防燃气抢险抢修专业队、市公安局人防治安专业队伍、市人防公路抢险抢修专业队、市人防桥梁抢险抢修专业队、市农业局人防防化防疫专业队、市生态局人防防火防化专业队、清镇市人武部电子干扰专业队、中国电信清镇分公司人防通信防护专业队、贵州移动清镇分公司人防通信防护专业队、中国联通清镇分公司人防通信防护专业队)整编组建人防专业队伍,专业队伍以行业主管单位为建制单位,将应急队伍按照战时动员要求转换演练,一是以单位行文成立《清镇市×××单位人民防空×××专业队》,明确队长、副队长,人员多或涉及单位多的可设×××分队便于管理(专业队伍相关表册模版到市人民防空战备办公室复制);二是制定演练方案与防空警报试鸣同步演练“快速集结、掩蔽防护、救援出发”;三是总结同步演练情况,并采集图片资料于演练结束一周内报市人民防空战备办公室(此项演练资料和队伍整编组建资料报送年初已经列入各单位目标任务考核)。
六、演练步骤
(一)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下达的指令开始组织演练。
(二)市人防办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双控中间站按试鸣方式按时发放警报信号;如中间站信号接收出现信号干扰没有准时起动的情况,各警报点管理员按照培训过的方式采取手动操作点发警报信号。
(三)副指挥长下达演练结束指令。
七、工作要求
(一)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涉及范围较广、影响较大,为了避免演练引起社会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并向社会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在警报试鸣过程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避免因警报试鸣带来的意外恐慌。要把演练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演练期间要履行好各自职责,明确专人负责,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圆满成功。
(二)市教育局要制定好方案,精心布置,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收集各中小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信息、疏散演练活动的信息和图片,并于9月25日前通过QQ邮箱报市人防办办公室。(QQ邮箱:578333239@qq.com;联系人:吴毅,电话18985108988)
(三)各社区要在9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的信息及图片通过QQ邮箱报市人防办办公室,宣传资料可到市人防办办公室领取,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QQ邮箱:578333239@qq.com;联系人:吴毅,电话18985108988)
附件:1.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市气象局、市通信运营单位向手机用户发放的内容
附件1
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纪念“9.18事变”,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增强防空意识,提高全民的危机应对能力,开展危机的宣传教育和体验性训练,根据《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暨数据协同指挥演练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清镇市人防音响警报器按照全省统一演练要求进行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
清镇市主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市宣传媒体机构要积极做好报道和信息发放工作,确保全市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清镇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附件2
市气象局、市通信运营单位向手机用户
发放的内容
在9月15日10时起至9月18日10时前,每天向全市市民发送一次手机短信。信息内容: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清镇市人民防空战备办公室温馨提醒您,并向您转达清镇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进行“清镇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活动”。活动期间,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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