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发〔2018〕10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268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8〕103号 发布时间: 2018-06-22 09:17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2018年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6月22日

2018年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到2020年我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各项指标全面达标,结合贵阳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指标体系内容,根据清镇市实际,现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清镇市新创建充分社区(居)2个,持续达标32个;新创建充分就业村33个,持续达标128个;确保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1.抓全员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紧紧围绕“3186”就业脱贫攻坚计划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整合部门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42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各乡(镇、社区)

2.抓职业培训,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设电焊工、餐厅服务、中式烹饪等专业培训,家政服务员、育婴员等紧缺劳务人员培训和各种养殖培训,鼓励农村劳动力走出家门,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3.抓创业培训,激发创业带动就业。围绕职教城、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开展SYB、GYB、网络创业等创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4.抓高技能人才培养,实现就业高质量。加强教学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二)强化经济发展,有效提供就业岗位

1.抓精准扶贫促进就业。一是产业项目实施到位,因地制宜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茶叶、经果林、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二是组组通工程实施到位,大力组织实施组组通工程建设;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到位,发展后续产业,实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移民局、市人社局、各乡(镇、社区)

2.抓乡村振兴促进就业。一是以开展“乡村振兴计划”为契机,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在种植、养殖、加工、物流等环节的运用,创造就业机会;二是围绕富美乡村、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集中连片建设中形成的都市现代农业、都市特色农业、景观农业等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就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3.抓招商引资促进就业。大力实施“千企引进”工程,围绕“一铝四大一高”主导产业,扎实开展大招商行动,新引进一批项目,推动可持续就业。

牵头单位:市投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4.抓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就业。围绕戈家寨水库等水源工程,城镇棚户区等建筑工程,物流新城110千伏变电站等供电工程,“五纵四横”路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努力挖掘就业岗位,拉动就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5.抓民营经济促进就业。以我市开展国家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试点工作和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体制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互联网金融等新产业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三)强化产业升级,有效提供创造就业

1.抓大数据建设促进就业。抓好电商、物流、金融等领域大数据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数据湖城产业园、双创基地、科大讯飞智能语音高端呼叫产业园、普洛斯智慧物流产业园、魔秀科技大数据营销基地等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就业。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商务局(电商办)、金融办、职教城管委会、红枫湖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各乡(镇、社区)

2.抓旅游发展促进就业。以健康和美食为主题,依托乡愁贵州、四季贵州、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等“贵州系列”旅游产品,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推进充分就业。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3.抓物流平台促进就业。充分利用物流园区良好区位和交通条件,以“互联网+物流”为方向,整合“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示范物流园区”资源,健全物流体系平台,实现以物流带动贸易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流,促进技能人才就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物流新城管委会、各乡(镇、社区)

4.抓铝精深加工促进就业。围绕氧化铝,以铝合金、新型铝材为重点,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电子家电用铝材以及关联配套等铝及铝加工产业,建成千亿级生态循环铝工业示范基地,培育新的可持续就业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站街镇、卫城镇、暗流镇、王庄乡

5.抓大健康促进就业。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开发一批保健养生、休闲养老基地。在红枫湖、东风湖、索风湖、猫跳河、暗流河、鸭池河等地开发一批运动健身、康体养生基地,拓展就业空间。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四)强化大众创业,有效扩大就业空间

1.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围绕我市国家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试点工作,加快发展“五大产业”:大数据产业、大健康产业、大物流产业、大旅游产业、铝精深加工产业,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助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社区)

2.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结合我市国家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试点工作,探索设立清镇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重点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探索设立职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职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乡(镇、社区)

(五)强化政策落实,有效推进惠及民生

1.畅通宣传渠道,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社区)人社中心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单、乡(镇、社区)人力资源信息港、微信群等方式多渠道有针对性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对广大劳动者和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使就业政策家喻户晓,实现就业政策的落实,确保就业创业机会均等,政策告知率达100%;强化服务平台建设,要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确保接受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2.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工作,积极为低收入家庭人员搭建供需平台;通过市机关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低收入家庭人员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扶贫力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12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0人,确保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率92%以上,“双零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服务率10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3.制定和完善就失业评估体系。凡属政府投资和纳入重大项目范畴的,要对项目建设中形成就业失业状况进行评估,作为就业与经济联动关系的参考,也为就业推荐、就业帮扶精准发力提供参考。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乡(镇、社区)

(六)强化劳动保障,有效提高就业质量

要通过不断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强化劳动保障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工,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有效提高劳动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低收 入困难群体中有效劳动力就业收入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水平;加强对企业规范用工检查,企业用工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组织、协调的综合功能,组织好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拟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将工作职责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按预期目标推进,力争创建工作有创新、有实效。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信息报送。办公室要按贵阳市创建办的要求按时、保质报送工作总结、信息简报;各成员单位按办公室要求及时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不少于1篇的信息简报。办公室要按半年和年度做好考核迎检资料收集、汇总备查。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考核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目标调度,按季度组织召开目标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半年、年度组织好检查工作,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8年6月25日、2019年1月1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做好本单位创建工作的调度和检查并及时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备查。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经费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1.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2018年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2018年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一级责任单位)

  3.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2018年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二级责任单位)

  4.清镇市2018年充分就业社区(居委会、村)新创建名单


附件1

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2018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备注

共性目标

1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报送工作总结。

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残联、市农业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民宗局 、市交通局、市移民局、金融办、职教城管委会、红枫湖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社区)

2

市直成员单位全年度至少报送4条信息;各乡(镇、社区)要制定宣传方案,每月报送1条信息全年12条信息。

3

创建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4

承担业务目标的责任单位要制定考核细则并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业务目标

(一)

人力资源

5

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达到80%。

市统计局提供数据

6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28%。

市人社局

7

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80%。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8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都能得到参加培训的机会。全市统筹职业技能培训2700人。清镇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10万人。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4182人。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各乡(镇、社区)

9

全市创业培训合格人数800人以上;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5%。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二)

就业政策

10

每年地方财政将就业资金纳入预算并重点保障。

市财政局

各乡、镇

11

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

市人社局

12

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要进行就业失业的评估,作为就业与经济联动关系的参考。

市发改局

市投促局

各乡(镇、社区)

13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14

接受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百分制考评满意度应达到90%。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三)

就业机会

15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低于21%。

市发改局

16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127人。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17

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18

辖区内处于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率9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840人。为全省贫困劳动力提供5000个就业岗位。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19

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积极与在筑省属高校配合和对接,做好相关就业工作;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00%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服务率100%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40%以上。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残联

各乡(镇、社区)

20

力争新增个体和私营工商登记数量8000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21

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都达到88% 。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四)

就业质量

22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规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基本同步,增长幅度保持合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增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中有效劳动力(有效劳动力即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

市农业局

各乡(镇、社区)

23

城镇就业人员单位就业率达到60%(城镇在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二、三产从业人数)。

市人社局

24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市人社局

各乡(镇、社区)

25

职工保险的每个险种参保人数每年保持增长。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6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97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05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2万。

市人社局

附件2:

清镇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2018年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一级责任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共性目标

20

1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报送工作总结。

5

未成立组织机构扣2分。未制定工作计划并报送工作总结。扣3分。

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台账、报表等)。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目标任务提供资料。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残联、市农业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宗局 、市交通局、市移民局、金融办、职教城管委会、红枫湖管委会、物流新城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2

全年度至少报送4条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

4

每少报送1条信息扣1分。

3

创建工作有实效,按要求报送相关印证资料。

5

创建工作缺乏实效扣2分,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扣3分。

4

承担业务目标的责任单位要制定考核目标并报送考核结果。

6

未对二级责任单位制定考核目标扣3分。未将考核结果报市创建办扣3分。

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业务目标

80

(一)

人力资源

20

5

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达到80%。

4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台账、报表等)。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目标任务提供资料。

市统计局

6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28%。

4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7

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80%。

4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8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都能得到参加培训的机会(1分)。2018年,全市统筹职业技能培训2700人(1分)。清镇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10万人。(1分)。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4182人。(1分)

4

①未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扣1分。
②统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③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目标未完成扣1分。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9

全市创业培训合格人数800人以上(2分);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5%(2分)。

4

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二)

就业政策

20

10

每年地方财政将就业资金纳入预算并重点保障。

4

地方财政未将就业资金纳入预算扣4分。

市财政局

11

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

4

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未实现城乡一体化分别扣1分。

市人社局

12

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要进行就业失业的评估,作为就业与经济联动关系的参考。

4

未出台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要进行就业失业的评估文件扣3分,出台文件但未开展工作扣2分。

市发改局
市投促局

13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

4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14

接受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百分制考评满意度应达到90%。

4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三)

就业机会

20

15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低于21%。

2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台账、报表等)。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目标任务提供资料。

市发改局

16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127人。

2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17

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

2

登记失业率高于4%扣2分。

市人社局

18

辖区内处于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率92%(1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0人(1分),失业人员再就业2840人(1分)。为全省贫困劳动力提供5000个就业岗位(1分)。

4

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19

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积极与在筑省属高校配合和对接,做好相关就业工作(1分);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00%实现就业(1分);“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服务率100%(1分)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40%以上(1分)。

4

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残联

20

力争新增个体和私营工商登记数量8000家以上。

2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市场监管局

21

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都达到88% 。

4

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四)

就业质量

20

22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规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基本同步,增长幅度保持合理。(2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增长。(2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中有效劳动力(有效劳动力即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分)。

6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中有效劳动力人均收入评估情况计分。

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台账、报表等)。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目标任务提供资料。

市人社局
市农业局

23

城镇就业人员单位就业率达到60%(城镇在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二、三产从业人数)。

5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24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5

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25

职工保险的每个险种参保人数每年保持增长。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6万(1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97万(1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05万(1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2万(1分)。

4

分别按完成比例计分,每低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人社局

26

创建工作有创新

此项为加分项,若被市级表彰推广,加2分,被省级表彰加4分。

各成员单位


附件4

清镇市2018年充分就业社区(居委会、村)新创建名单

序号

所属乡(镇、社区)

社区(居委会、村)名称

备注

1

犁倭镇

下寨村

2018新创建

2

小屯村

2018新创建

3

红枫湖镇

清镇电厂居委会

2018新创建

4

羊昌村

2018新创建

5

右七村

2018新创建

6

骆家桥村

2018新创建

7

暗流镇

响水河村

2018新创建

8

朝阳村

2018新创建

9

麦格乡

大靛村

2018新创建

10

谷当稗村

2018新创建

11

新店镇

大麻窝村

2018新创建

12

鸭甸河村

2018新创建

13

化龙村

2018新创建

14

永和村

2018新创建

15

岩湾村

2018新创建

16

百花社区

凉水井

2018新创建

17

鲤鱼村

2018新创建

18

梁家寨村

2018新创建

19

站街镇

龙泉村

2018新创建

20

高堡村

2018新创建

21

黄柿村

2018新创建

22

燕尾村

2018新创建

23

坪子村

2018新创建

24

王庄乡

洛阳村

2018新创建

25

高山村

2018新创建

26

红塔社区

贵州华电清镇发电有限公司居委会

2018新创建

27

巢凤社区

扁坡村

2018新创建

28

流长乡

马连村

2018新创建

29

冒井村

2018新创建

30

兴隆村

2018新创建

31

阳雀村

2018新创建

32

卫城镇

麦巷村

2018新创建

33

星光村

2018新创建

34

上水村

2018新创建

35

公告村

2018新创建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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