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依法清收 处置不良贷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8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6-21 发布时间: 2018-06-21 22:42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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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8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依法清收

处置不良贷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依法清收处置不良贷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玉祥(市政府副市长)

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唐  宏(市法院院长)

陈雪梅(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张雪丽(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李志强(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丁泽军(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  荣(市国资委副主任)

罗元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陈宗权(贵阳银行董事长)

李忠祥(贵阳银行行长)

王大鸣(贵阳农商银行董事长)

安德治(贵阳农商银行行长)

简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案件审判、案件侦办、资料信息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韩  荣(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忠祥(贵阳银行行长)

安德治(贵阳农商银行行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负责按照“一案一策、一案一方案、一案一专班”的原则,逐一明确工作路径,细化时间节点,排出工作计划;负责建立依法清收处置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法涉诉不良贷款联席会议制度和条线工作机制;负责做好日常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反馈、通报等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收集整理需由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的事项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执纪监督职责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审判组

组  长:李志强(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雷  让(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法院、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省高院,指导督促相关区法院加快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审判、执行进程;负责抓好判决执行工作,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负责汇总积极处置后仍存在困难的案件,并报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

三、案件侦办组

组  长: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

主要职责:受理和立案侦查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嫌骗贷、恶意逃废债的不良贷款案件;负责受理、立案市中级法院(含辖内区级法院)法院执行局移交的拒不执行案件;负责建立公安机关、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信贷信息共享机制。

四、资料信息组

组  长:李忠祥(贵阳银行行长)

安德治(贵阳农商银行行长)

副组长:罗元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详细梳理研究不良贷款涉法涉诉情况,依法有效推进清收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查询债务人不动产信息;负责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涉及拍卖或以物抵债的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负责贵阳银行、贵阳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涉及贷款抵押登记以及对抵债资产依法拍卖和以物抵债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共印5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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