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262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8〕92号 | 发布时间: | 2018-06-11 12:29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院校:
《2018年清镇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1日
2018年清镇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国防教育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贵阳市委、市政府《2018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75号)和清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传承红色基因、汇聚强军力量”为主题,深入推动国防教育创新发展,做好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热爱人民军队、关心国防建设、支持国防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国防教育推进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的统筹。以“传承红色基因、汇聚强军力量”为主题,以全民普及、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为原则,按照省、贵阳市对国防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完成纪念《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17周年、第18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和第9个全省“国防教育月”等各项宣教工作。为推动责任落实,自2018年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直部门成员单位分别于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市国教办报送半年和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通报。
(二)加强国防教育机构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从人员、公共场所、经费、物资等各方面充实国防教育力量,明确国防教育分管领导、工作人员。
(三)加强国防教育目标考核工作。2018年要将国防教育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国教办将采取抽样检查、现场查阅等方式,对各乡(镇)、社区、部门国防教育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突出教育工作重点
(一)抓住关键少数,构建以上率下的学习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国防理论和国防法律法规的教育,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要指导、协调做好干部集中培训、举办形势报告会、开展军事实践等活动,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履行国防职责的能力。
(二)抓好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有计划对已入驻职教城的各中(高)职院校、全市各中、小学生开展不同形势的国防理论和国防精神方面的教育,弘扬“家国一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的中国传统文化。市教育局、市应急办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特点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军事体操、军事武术、军事体育、轻武器射击、军事地形、野外训练、军队条令、紧急疏散、人民防空、野外训练、战场救护等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国防教育活动不得少于3次。
(三)建立军地协调机制。市国教办要主动协调市人武部、驻市部队、市民政局、市文明办,以国庆节、建军节、国防教育日、抗日战争纪念日等为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军营开放活动。
(四)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专项活动。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人武部、职教城管委会,要积极协调已入驻清镇的中(高)职院校,开展以“传承红色基因、汇聚强军力量” 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五)建立国防教育讲师团。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由市国教办牵头,从市人武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党校、职教城各中(高)职院校等单位拟推荐10人为讲师团成员,并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宣讲次数不得少于10场(次)。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本级国防教育信息,并向市国教办报送。
附件:2018年全民国防教育责任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全民国防教育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责任事项 |
分管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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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纪念《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17周年纪念活动 |
市国教办 |
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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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第18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和第9个全省“国防教育月宣传活动” |
市国教办 |
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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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
市国教办 |
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 |
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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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确国防教育分管领导、工作人员 |
市国教办 |
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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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防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
市国教办 |
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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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抓好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活动3次以上 |
市国教办 |
市教局、市人防办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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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开展军营开放活动2次以上 |
市国教办 |
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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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国防教育“我爱国防”学生演讲比赛专项活动10次以上 |
市国教办 |
驻市各中(高)职院校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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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市国防教育讲师团10人以上 |
市国教办 |
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党校、驻市各中(高)职院校各1人 |
6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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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成国防教育宣讲活动10场(次)以上 |
市国教办 |
驻市各中(高)职院校各1场(次)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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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成贵阳市拥军爱军贵阳行动计划工作 |
市国教办 |
市民政局 |
长期 |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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