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4108517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2〕62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18 09:25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区管企业:
《南明区一般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工作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18日
南明区一般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工作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一般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落实应急响应工作责任,快速、稳妥、高效应对一般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重大以上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工作总方案》《贵阳贵安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工作总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
定救援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发挥涉灾业务主管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监管专业优势,明确由涉灾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一般灾害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承担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及专家组组长单位职责。
定救援任务:紧扣应急响应各环节,突出应急管理部门力量调派、统筹协调任务,公安部门人员核查、秩序维护任务,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任务,宣传部门信息发布、舆情管控任务,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救援处置任务,自然资源、水务、工信、发改、消防、交管、综合执法、武装部等应急救援保障任务。
定救援资源:分灾种、分区域、分能力梳理建立救援队伍清单并加强管理,精准掌握各救援队伍现有设施设备及救援能力, 明确专人联络,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后,第一时间配齐现场所需救援力量。
定救援人员:以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为基础,确定救援任务需要协同开展的主要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制定责任清单,一旦发生一般事故,迅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定处置步骤:按照“务实管用、精简高效”的原则,围绕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立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科学划分,统筹归纳制定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步骤,全面固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
定处置动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步骤,细化和规范信息报告、启动响应、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勘察评估、制定方案、现场施救、调查评估等主要响应动作和工作措施,规范应急处置要素,科学管控抢险救援过程。
定处置模板:围绕信息报送、新闻发布、情况报告等主要内容,编制现场处置工作模板,对应急处置需要的文稿、方案等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快速、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组织搜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围绕信息报送、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和救援医疗保障、舆情引导、秩序管控等主要内容,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安全稳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有效防控救援现场灾害事故风险,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救援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做好人员安置、家属安抚等工作,稳妥处置遇难者善后,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灾害事故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区领导指挥现场抢险搜救工作,负责统筹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应急指挥等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灾害事故处置现场的新闻报道、现场媒体人员管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清除谣言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监控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部队参加灾害事故救援处置行动,营救、转移或疏散群众,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武警贵阳支队南明区中队: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灾害事故救援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加强对政府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等任务。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期间稳价安民工作, 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奶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变化;协调有关部门 (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害事故应对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配合维持企业和市场正常运营。
区教育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疏散避险等工作,做好受影响学生的心理干预以及涉及学校的维护稳定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医用应急物资的生产;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工业受灾情况信息。
区民宗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控制措施;组织核准被困失联人员信息,负责核实获救人员信息;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应急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支持倡导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对经灾害救助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受灾人员或家庭实施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安排、紧急下达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因处置应急事件受到伤害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并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协助做好抢险救援表彰表扬。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测绘保障,及时提供灾区灾前灾后地理状况对比分析、量化分析、监测保障和遥感影像及地形图;负责提供现场影像和地质资料,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建议措施并负责统筹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和属地做好损毁供气设施的抢险,保障供气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损失评估和修缮工作,对受损房屋开展安全性鉴定;指导城市做好损毁供水、供气,城镇排水等设施的抢修,保障供水、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
贵阳市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开设通往抢险救援现场的“绿色通道”,协调参加抢险救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快速免费通行;当抢险救援现场出现道路交通中断时,组织协调做好抢通保通工作, 保障“生命线”畅通;负责组织协调铁路、航空、水运、公路等管理单位和交通运输工具,做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紧急投送和转运工作;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及时报送投入运输车辆数量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实时水情和分析预报成果,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组织指导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专家提供技术支撑;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于管理;做好因灾受损水利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和属地做好损毁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农业受灾情况信息, 指导农业灾后生产恢复。
区商务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调运、事发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协调以及现场救援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等工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组织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完善应急医疗资源平战结合机制,快速搭建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平台;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医技专家和精干力量,全力救治伤者;明确专人负责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保障工作,做好救援现场以及可能影响区域、人群的疫病防治和现场消杀,组织专家做好遇难者家属、伤者、救援人员等心理干预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助组建现场指挥部,明确各工作组组成、职责及驻扎区域,指定救援队伍及装备、物资等集结地点;协助区现场指挥部领导开展灾害事故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执行、传达现场指挥部决定、指令,协调现场指挥部各单位做好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相关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受灾地区食品安全;协调组织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保障抢险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区人防办: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统一协调人民防空资源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依法参加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救灾救助、接收社会捐赠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以及相关救援力量参加灾害事故救援处置,制定救援方案,实施救援行动。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市政设施抢险排险,恢复基础功能,确保通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将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准备和应急联络联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分灾种牵头组织编制快速响应工作手册,切实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一般灾害事故,能够 “一册响应”“一体行动”。
(二)强化装备力量保障。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各部门要统筹各类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加大队伍建设资金支持,注重先进装备设备的适配力度,合理确定搜救装备、生活必需品等常规储备规模,分门别类建立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准备责任,抓好本行业领域队伍、装备、物资等建设,结合救援队伍实际需要配备抢险救援装备,平时用于训练、战时参与救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各部门要将应急救援纳入本单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财政局要将应急救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要建立健全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灾害事故处置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标准、程序,鼓励、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四)强化科技保障。坚持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配置移动指挥系统,依托“贵政通”(贵州省统一移动办公平台)、省应急管理云等建立南明区一般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指挥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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