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964837 成文日期: 2022-07-18
文 号: 南府办函〔2022〕40号 发布时间: 2022-07-18 14:33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

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巢乡、云关乡、永乐乡、小碧乡:

《南明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18日

南明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南明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年度变化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文件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南明区 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南明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掌握南明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任务内容

(一)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监测。根据分级设置的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样地,开展林草湿样地外业调查监测工作。通过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区级质量主体责任,配合省、市开展质量检查,确保各工作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数据库建设与汇交共享。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南明区林草湿“一张图”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及时按照省、市要求上报数据库。配合协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共享应用,将调查监测数据库纳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五)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辖区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六)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确保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的主要因子与国土变更数据库保持一致。对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通过省级核查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组织分工

(一)区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明确调查监测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协同推进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解决调查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调查监测质量管控和成果的审核上报,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配合开展样地调查监测,以及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按照经费保障要求,做好本次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在调查监测中发现的城市绿地疑似违法图斑的查处工作。

(四)后巢乡、云关乡、永乐乡:配合开展林草湿监测图斑的实地核实举证、区级样地调查,举证图斑的地类审查等工作。

(五)小碧乡:配合开展林草湿监测图斑的实地核实举证、区级样地调查,举证图斑的地类审查等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6月13日~7月10日)

1.组建区级工作专班,成立调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调查监测队伍,编制工作方案。

2.组织人员参加技术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准备调查监测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调查监测阶段(2022年7月10日~9月20日)

1.完成南明区2022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包括去年国土三调与林地一张图“不一致”图斑外业核实)、灌木林地演替为乔木林地图斑的实地核实,补充调查相关属性,并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进行实地举证。

2.完成林草湿样地的调查监测工作。

3.开展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衔接,实地举证地类现状与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不一致图斑;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更新。

4.开展区级自检,配合开展市级指导性检查、省级外业抽查,根据检查反馈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

(三)数据验收阶段(2022年9月21日~10月31日)

10月底以前,建立区级林草湿成果数据库,编制区级成果报告,按时上报,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根据省级工作专班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经费由南明区财政予以保障,涉及双龙的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经费由双龙自行承担。

(三)协同配合,强力推进落实。各工作专班成员要密切协同配合,强力推进工作末端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同时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

(四)技术保障。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执行国家统一的《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负责此项工作,质量达到国家、省的相关要求。

(五)及时上报进度。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建立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南明区工作专班于每月14日、29日前上报工作进度至市专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六)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法规规定,遵守《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规定,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

附件: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

(共印120份)

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

调查监测工作专班

组长:卓荦(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盛刚(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生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纪  刚(区财政支付中心主任)

何远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友鹏(后巢乡副乡长)

晏玖海(云关乡副乡长)

崔  岚(小碧乡副乡长)

邹才文(永乐乡副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袁小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南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顺利推进,按时上报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做好区级监测工作过程监督管控及质量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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