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747600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2〕36号 | 发布时间: | 2022-06-23 14:14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南明区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贵州省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贵阳市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5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网站和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构建纵横联动、全员应用、协同高效的行政办公生态体系,经研究,现将《2022年南明区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南明区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化、成体系推进电子政务网建设管理水平和应用绩效,科学评价各部门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应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以及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乡、街道办,全区各工作部门对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水平和电子政务网的应用水平,共同做好我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并实现全区各工作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联动办公,全面实现工作信息共享网络化,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等共性业务全流程网络化、无纸化取得广泛应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二、评估对象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参评单位,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附件1)。
(二)电子政务网
1.24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0个乡、街道办门户系统及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附件2)。
2.62家非考核单位公文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附件3)。
三、评估内容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主要从基础栏目保障、信息更新、信息报送、信息采用、维护响应5项指标进行评估考核,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打分,基础分100分,扣完即止。当月不合格的指标会在每月《南明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系统运行情况通报》中进行通报,并根据《2022年南明区网上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附件4)进行扣分,如满足加分项则进行加分。
(二)电子政务网
1.针对44家省市考核单位,主要对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附件5)。
2.针对其他62家非考核单位,主要对依托电子政务网收发公文工作进行评估(附件6)。
四、组织安排
考核评估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
(一)动员部署。2022年1-6月,根据国办、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解读。
(二)情况通报。2022年1月起每月将对评估对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年终评估。2022年12月,完成对评估对象的综合采样、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
(四)评估公示。2023年1月,将评估结果通过电子政务网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和电子政务网应用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对每月通报中排名在后5位的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将安排专人上门开展驻点式监督服务;连续3个月排名在后5位的单位,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开展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由于工作不力造成国办、省、市政府办公厅对我区此项工作年终考评扣分的单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附件:
1.2022年南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参评单位
2.2022年南明区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参评单位
3.2022年南明区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非参评单位
4.2022年南明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评估指标
5.2022年南明区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指标
6.2022年南明区电子政务网非考核单位应用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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