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672653 成文日期: 2022-03-18
文 号: 南府办函〔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03-18 16:13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明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南明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18日

南明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批示以及3月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毕节市金海湖新区“1·3”建筑施工滑坡事故、黔西南州贞丰县三河顺勋“2·25”煤矿顶板垮塌事故和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3·2”瓦斯超限等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南明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贵阳贵安“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入不扎实,没有真正做到入心入脑问题;彻查整治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问题,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风险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风险底数不清、管理措施不力等情况。重点整治存在麻痹思想、松懈情绪、侥幸心理,没有做到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等情况。(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2.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南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得多,但抓落实存在层层衰减;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操作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生产制度形同虚设,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3.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对国务院安委办明查暗访、全省安全大督查检查、市综合督查组督查等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未全面整改落实等问题,特别是针对东方钢材市场、秦海油库以及燃气方面挂牌存在的问题,要盯紧抓实,限期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重点整治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缺位,不会管、不敢管、管不住,有的甚至是睁只眼闭只眼;有些部门监管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及早发现潜在的风险、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有效处理的能力还有很大的差距等问题;要利用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执法检查,确保问题查准查实,执法不走样。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不及时、不严格、不到位,达不到深刻吸取教训和警示作用等问题。(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二)重点整治的行业领域

1.道路交通。按照《贵阳贵安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南明区“交联办”、道路交通专班工作安排部署,以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交通流量大和交通秩序混乱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公路、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道路、乡村公路、农村道路、重点旅游线路等,检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问题,以“三超一疲劳”为整治重点,强化巡查检查,加强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做好城乡事故易发路段安全管控,对电瓶车、摩托车、共享自行车逆行乱窜和抢道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校车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黑校车”,确保广大学生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属地责任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2.建筑施工。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等专项治理。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严肃查处无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征收局、南投集团、各乡、街道办事处)

3.危险化学品。按照3月11日下发的《南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环境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集中整治。围绕油气储罐、老旧化工装置、油气长输管道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风险辨识管控是否到位,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区投资促进局、各乡、街道办事处)

4.烟花爆竹。排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南明区仅每年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日期间有烟花爆竹临时临售点。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理性燃放烟花爆竹,已经出台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地区,要严格执行禁放、限放规定。(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街道办事处)

5.废弃非煤矿山。加强对废弃非煤矿山的排查管控,防止废弃非煤矿山死灰复燃。加强对建筑废料打沙行为的监管,防范因建筑废料打沙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各乡、街道办事处)

6.工贸行业。重点加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重要场所、设备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涉爆粉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危害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情况等。(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7.消防。要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仓储堆场等高风险场所的检查,坚决纠治违规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消防设施缺失、“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或夹层住人、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事故隐患,严防“小火亡人”。(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南明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8.城镇燃气。按照《南明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灶具、燃气管道设施、违规充装气瓶和经营‘黑气’、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燃气运输、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12个方面,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所有燃气使用餐饮经营企业,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警装置。(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9.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加大对商场、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执法检查,重点对设备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企业应急救援演练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物流仓库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及承压蒸汽锅炉开展全面检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街道办事处)

10.其他行业领域。农业机械、文化旅游、教育、民爆、电力、输油气管道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集中攻坚,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辨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建立“每周研判、每月汇总、集中管控、查缺补漏”的常态化机制。对辨识出的风险,要建立台账,明确管控责任人,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风险能辨识得出、管控得住。重大风险管控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实施,同时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重大风险台账,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在各行业、各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问题隐患。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四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落实管控措施、100%落实整改方案),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乡、街道办、区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报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乡、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规行为,要出重拳,下猛药,坚决进行依法严厉打击,严惩重罚。要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排查情况要登记建档,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字”后报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各乡、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零容忍”,一律予以上限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企业带病生产经营。同时,对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所有隐患按要求实现闭环处理。(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高危企业为重点。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打通渠道,尽可能从国家(省、市)专家库、高校、企业中选择相关行业、专业专家,按照全科式、体检式要求,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在指导服务前,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确保“一企一方案”。指导服务中,要深入企业找问题,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和整改建议,形成“一企已报告”。要指导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找准问题、查清原因、抓实措施,有效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管实管到位。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各乡、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日南明、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进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技能宣传教育,提升群防群治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后期市安委办要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统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去年“6·12”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和现场会,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开展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各乡、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厘清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要对辨识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清单管理,认真分析、查找规律性、倾向性问题,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管用制度措施,建立企业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五到位”。(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八)严格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既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也要查清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对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快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南明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

、排查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开展隐患评估,落实隐患治理整改责任,并向职工公开隐患类别、防范措施、防范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专项检查

南明区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要逐个场所、逐类风险、逐项隐患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综合督查

区安委办将配合市安委会10个综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和基层、深入车间和现场,通过询问情况、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开展暗访督查。

、实施步骤

集中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各地、各部门对本行政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逐项登记建立台账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集中攻坚行动,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属地、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全和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由区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扎实履职,深入推进本行业本领域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各乡、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四)强化督促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以及在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凡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能确保绝对安全的,先暂停生产,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严格追责问效。区安委办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区纪委监委组成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在集中攻坚期间,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问责时一律顶格处理。

(六)切实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庸、懒、散、松、浮、推”作风顽疾,切实把规定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当中,切实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信息报送。单位和部门每月23日17:00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月报表(附件)上报区安委办。(联系人:刘昊;联系电话:85519326;邮箱:1534353876@qq.com)。

附件:贵阳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统计报表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贵阳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行业领域

累计排查整治情况

执法处罚情况

责任追究情况

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场次

检查组次

组织检查人次

检查企业/场所家次

风险排查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下达整改意见(条)

停产停业整顿(家)

罚款

(万元)

查封关闭企业(家)

立案起数

追责人数

重大风险数

已管

防控

排查(项)

已整改(项)

整改率(%

排查(项)

已整改(项)

整改率%

煤矿

道路交通

危险化学品

建筑施工

消防

非煤矿山

工贸行业

城镇燃气

特种设备

烟花爆竹

其他行业领域

合计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236.html

(0)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头像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 2022年3月18日 下午2:46
巢凤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下一篇 2022年3月18日 下午4:1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