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672608 成文日期: 2022-03-03
文 号: 南府办函〔2022〕7号 发布时间: 2022-03-03 16:11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明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南明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3日

附件:

南明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29号),为认真做好2022年南明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南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责任单位:南明区公安分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委政法委、贵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各乡人民政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各乡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责任单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委政法委、贵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各乡人民政府。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乡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

责任单位:贵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

2.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程序进行公布,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街道)。

3.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侧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超速超载、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街道)。

4.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街道)。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科技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

2.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

3.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村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

4.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街道)。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交通枢纽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街道)。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应急局,各乡(街道)。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各乡(街道)。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加强对共享电动自动车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共享自动车的通行、停放等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教育局,各乡(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行业管理、执法监管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路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街道)。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交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各乡(街道)。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公安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各乡(街道)。

2.突出抓好科技运用。结合“全省平安道路创建”要求,完善农村交通管理设施,积极整合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监控资源,共享接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及交通部门的视频监控和卡口设备,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公安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各乡(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各乡(街道)。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应急局,各乡(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区长牵头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集中办公,由区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应急管理局统筹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市专班等报告我区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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