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672075 成文日期: 2022-10-10
文 号: 南府办函〔2021〕84号 发布时间: 2021-11-19 15:37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南明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19日

南明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

时间

1

制定南明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

2021.12

(根据省、市规划发布情况,适时调整)

2

修订南明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

2021.12.31

3

制定南明区“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工信局

2021.12.31       (根据省、市规划发布情况,适时调整)

4

制定南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

2021.12.31       (根据省、市规划发布情况,适时调整)

5

南明区“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自然资源局

2021.12.31

(根据省、市规划发布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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