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3-11-13’; |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3〕58号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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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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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修文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十六项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修文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十六项措施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印发的《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意见》《贵阳贵安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实现“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确保两个零发生”(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下降、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下降,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部署推动到底。一是印发《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从交通安全意识宣传、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要素排查登记、交通违法查处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等方面,明确县直部门、乡(镇、街道)职责任务,落实部门、行业、属地具体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其中,没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职能的部门:主要从如何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家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角度制定工作方案,就预防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交通违法拟定具体措施;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除做好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交通违法预防外,要结合本部门职责,从精准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宣传、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要素排查登记、交通违法查处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等方面,全面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优化运行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及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属地、行业职责,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涉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建立“公安分析研判+县交联办转办+乡镇组织排查+部门落实整改+督办督查”工作机制,对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点评、月督办”机制,落实日常县级层面季度调度、部门乡(镇、街道)层面月调度。百日行动期间,每月提请分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公安的县领导联合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调度会。
三、强化统筹调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四级调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实现“减量控大”目标。第一级: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统筹调度;第二级:县交安委会、县交通联席会专题调度;第三级:县交联办各成员单位每周定期调度;第四级:县公安局每日向全县正科实职以上干部推送交通事故情况及防范提醒。
四、全面督导检查。成立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督导组,联合县督办督查局每月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导,重点督查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属地政府隐患排查是否到位、主管部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督查情况纳入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通报。
五、隐患治理清仓。一是对近五年以来交通亡人事故现场的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二是对前期排查未整改的283条隐患,分区域、分类别、分风险程度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时限,每周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在百日行动期间全面完成整改,确有整改困难的,由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持续跟进整改。三是常态推进隐患排查,新增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倒排工期整改”的原则,全量推进隐患整改。
六、落实包保责任。建立“三级包保” 机制,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负责本村(居)交通要素排查登记及交通安全宣防,县级到村(居)逐级签订包保责任书,县内居民全覆盖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级包保责任、安全责任落到村、组、户、人。
七、强化复盘倒查。一是落实每起伤、亡人交通事故必复盘制度,由交联办牵头,从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对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建议,针对复盘发现的失职失责等情况提出问责建议。二是县公安局要优化完善每起交通亡人事故“五长必到场”机制,即“局长、分管局领导、交警大队长、事故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必到交通亡人事故现场调度案件处置、事故复盘、隐患整改等工作。
八、加强联动救援。一是由县交联办牵头,优化完善公安、卫健、应急、交通、消防、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交通事故联动联处救援机制;二是县卫健局要全面统筹全县医疗系统、优质医疗资源,成立交通事故伤员救援专班,增设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床位,组建交通事故危重患者专家组,最大限度简化危重患者救援流程,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事故死亡率。三是县公安局要按照“依法、快速、高效”的原则,加强“警医联动”,共建“绿色通道”,根据事故地至医疗机构道路通行等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必要时采用警车带道、全程疏导等办法,打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确保交通事故伤员第一时间送到医疗机构。四是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调度相应资源参与交通事故救援处置。
九、开展护安行动。针对事故易发路段(城郊结合部群众聚居区域、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周边区域、县乡道周边群众聚居区域),易发时段(黄昏时分、凌晨时分),在每日6时至9时、18时至21时(视季节调整时间),县公安局安排警力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人员开展“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巡查守护宣防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对城郊结合部群众聚居区域、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周边区域、县乡道周边群众聚居区域的群众开展宣防工作,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十、严抓违法打击。一是县公安局要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动态调整优化卡点查缉方案,强化滚动查缉,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管控力度,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超员、超载、超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对酒驾醉驾等故意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县交通局要加强侵占、损毁公路及其设施、治理超限超载等执法权限内的违法行为打击工作;三是其他职能部门根据执法权限,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一、做实基础工作。由“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对交通要素开展联动排查、建档管理、合力推进,通过完善基础台账,实现交通要素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县公安交警大队要联合县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依托“道路交通管理六合一应用平台”等公安系统,将全县车辆、驾驶员、道路底数清单推送乡(镇、街道)进行核对。二是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本辖区内交通要素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健全完善“人、车、路、企”登记台账,每周将摸排登记情况上报县交联办,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各乡(镇、街道)对有酒驾醉驾史、伤亡人交通事故史、涉三车以及涉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等人员,建立微信群全员进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四是探索推进驾驶人及车辆户籍地、现居住地(县内跨辖区居住人员)“双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宣传服务不漏人、不漏车。
十二、加强重点盯防。一是针对师生安全意识、校园周边秩序和学生出行安全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情况推送相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开展整治。教育部门每学期组织全县师生开展“组织一次家长会、观看一次警示案例教育、发放一份安全告知书、签订一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四个一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家校共防联动机制,实现家校互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以学期为单位形成常态落实。二是紧盯“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高风险运输企业逐一检查督促,逐人逐车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车辆动态监管,严防问题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三是每年对全县6.6万余名58周岁以上的老人全覆盖上门宣传,签订交通安全告知书,提醒安全文明出行。四是常态化重点查处农村面包车、货运车、农用车、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不脱管、不漏管。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县交联办牵头,县委宣传部配合,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用身边典型事故案例制成宣传视频和宣传海报、宣传单等,下发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常态化通过村村通应急喇叭、坝坝会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七进”全覆盖宣传。三是指导督促全县宾馆、餐馆、酒吧、KTV、公厕、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酒后不驾车”提示,全面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村入寨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企业内部大屏幕播放宣传视频,全阵地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宣传;四是全县各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眼位置摆放交通安全提示标牌,提醒办理各类事务的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十四、实行线索通报。一是对全县公职人员发生有责性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情况,县公安局要通过“公安提示函”的方式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二是县公安局在日常交通执法执勤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一律以“公安提示函”的方式通报到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由相关单位督促引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十五、建立举报机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六、强化问责问效。一是县交联办要充分运用驻点督导、动态巡查、通报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辖区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有管理责任的交通亡人事故的单位,按程序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进行挂牌整治;三是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根据复盘情况,由县纪委县监委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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