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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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7-07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23〕40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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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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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现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和公布、备案、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附件

修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

修文县人民政府

2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

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4

修文县教育局

5

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

修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修文县公安局

8

修文县民政局

9

修文县司法局

10

修文县财政局

11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修文县自然资源局

13

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修文县交通运输局

15

修文县水务局

16

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17

修文县商务局

18

修文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9

修文县卫生健康局

20

修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修文县应急管理局

22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修文县统计局

24

修文县医疗保障局

25

修文县投资促进局

26

修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7

修文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28

修文县税务局

29

修文县审计局

30

修文县气象局

31

修文县烟草专卖局

32

修文县龙场街道办事处

33

修文县阳明洞街道办事处

34

修文县扎佐街道办事处

35

修文县景阳街道办事处

36

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

37

修文县谷堡镇人民政府

38

修文县六屯镇人民政府

39

修文县小箐镇人民政府

40

修文县洒坪镇人民政府

41

修文县六广镇人民政府

42

修文县六桶镇人民政府

43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44

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zcwj_5667444/zcjd_5667446/wzjd/202307/t20230717_8099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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