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关于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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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6-29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23〕37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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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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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修文县关于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修文县关于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2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重林、造林、营林、治林、林改“五林”工作,奋力推动我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以绿色经济为引领,紧紧围绕“重林、造林、营林、治林、林改”五个重点,不断提高林业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促进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增强森林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国土空间绿化综合治理,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打造景美质优的森林生态环境。

2.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共建共享生态福祉,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美好生活的需要。

3.坚持依法治林,协调发展。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强化资源监管,守护生态安全。优化要素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林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坚持激发活力、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产品多元化、品牌化,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增效益,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

以重林、造林、营林、治林、林改“五林”为重点,推动森林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优化,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丰富,林业改革取得实效。

2023年,完成植树造林82.53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完成林下种植1.35万亩,生产花卉苗木195万株,林业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8亿元。森林火灾受害控制在0.6‰,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目标2‰以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力争不发生松材线虫病。深入实施林权、林碳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累计完成植树造林177.39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累计完成林下种植3.1万亩,打造花卉苗木生产基地1个,生产花卉苗木225万株,林业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9亿元。森林火灾受害控制在0.6‰,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目标2‰以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力争不发生松材线虫病。林权、林碳改革进一步深化。

2025年,累计完成植树造林266.4万株,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地、矿山迹地等重点区域森林景观美化彩化,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林下种植面积达4.2万亩,打造花卉苗木生产基地2个,生产花卉苗木245万株,林业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控制在0.6‰,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目标2‰以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力争不发生松材线虫病。林权、林碳改革登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林”,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守好林业生态底线。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同时也是生态安全的屏障。森林在国家生态安全和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守住森林覆盖率56%底线,综合实施林间空地、受灾林地及矿山迹地造林、“四旁树”(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绿化等措施,持续补充森林面积。通过优化项目建设选址、规划布局等方式,节省森林消耗。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打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行为,将自然保护地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公共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狠抓“造林”,不断优化森林结构

1.实施“扩总量”行动。实施人工新造林,针对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和矿山迹地等重点区域实施人工造林,辅以对其他区域实施植树造林持续提升修文县森林面积总量。到2023年,在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和矿山迹地等重点区域新造林扩总量45.53万株,面积0.52万亩;其他区域实施新造林扩总量11万株,面积0.1万亩。到2025年,累计在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和矿山迹地等重点区域和其他区域新造林扩总量达98.57万株,面积0.985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实施“优结构”行动。围绕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改造提升,在环城林带种植红枫、银杏等观叶树种,实施改造提升。通过对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进行补植补种、森林抚育、树种结构调整等方式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2023年,在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新造林优结构11万株,面积0.3万亩。到2025年,累计在环城林带、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新造林优结构60万株,面积1.73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实施“灌改乔”行动。将一般灌木林改造为乔木林,对现有乔木林幼林实施森林抚育,不断增加乔木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总量。2023年,完成改造灌木林0.25万亩,15万株;抚育林幼林1.4万亩。到2025年,累计完成改造灌木林1.94万亩,107.8万株;累计完成幼林抚育4.4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通过扩总量、优结构、灌木林改造和幼林抚育等措施,到2025年我县累计造林可达266.4万株,面积可达9.06万亩。

(三)探索“营林”,不断提升森林生态产品价值

1.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带动林下经济,探索企业带动、农户自发、“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重点发展林下赤松茸为主的林下食用菌,积极发展黄精、白芨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同步发展笋用竹、椿芽等森林蔬菜,形成具有规模特色的林下种植产业体系,充分利用经果林资源优势,在经果林地开展林下种植辣椒、花生、黄豆、油菜等矮杆作物发展复合型经营,多管齐下,多方发力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低产低效林改造、庭院经济、新一轮退耕还林等种植柿树、花椒等特色经济林。2023年,完成林下种植1.35万亩,其中林下菌0.15万亩,林下中药材0.2万亩,森林蔬菜1万亩。到2025年,林下种植面积达4.2万亩,其中林下菌1万亩,林下中药材0.7万亩,森林蔬菜2.5万亩;特色经济林0.1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依托六屯镇独山村嘉年华智能温控大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布局以一串红、万寿菊、海棠、绣球、月季等为主的盆栽植物生产基地;以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基地为基础,重点在龙场街道放马坪村调整林地用途,将一般商品林规划为苗圃地,整合县内花卉苗木生产企业,打造3个布局以银杏、枫香、红花木莲、红枫等为主的远郊绿化苗木规模化示范生产基地。带动本地花卉苗木企业发展,提高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2023年,在现有苗圃确保生产花卉苗木195万株,到2025年,建成花卉绿化苗木生产示范基地3个,生产花卉苗木245万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狠抓“治林”,不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1.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压实县、乡、村林长和护林员责任,抓好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各级林长通过发布指令、召开林长工作会议、开展巡林巡查等形式,着力解决林业突出问题,高位促进“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省国有扎佐林场)

2.狠抓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严格护林员巡山护林,压实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制、高火险期部门联动机制、森林防火督查巡查机制、火情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和森林防灭火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2023年完成5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建,新建12个远程视频监测点,林火视频监测覆盖率提升至30%,到2025年新建生物防火阻隔带60公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松材线虫监测预警,深入开展春、秋季专项普查,及早发现疫情并处置,实现修文县“零疫区”。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强化检疫办证和落地复检,防止带疫物品输入和输出。对紫茎泽兰、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设立防控监测点,采取人工清理、集中烧毁、施用绿色药物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贵阳市修文县环城林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严格林业执法监管。用好“林长+检察长+林场长”机制,强化涉林案件行刑衔接,加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确保违法线索核实率、行政案件查处率、刑事移送率均达到100%。用好省级委托林地审批权限,优化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发生。及时兑现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护林农权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深化“林改”,探索推动林业改革创新

1.巩固林权改革成果。一是针对“林改”时期林权登记中存在的错登漏登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及时给予纠正或补登;二是对于权属争议问题,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调处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一是积极探索所有权性质不同的林地相互之间的置换,以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二是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流转林木林地,充分盘活林业资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改革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探索林业碳汇模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培育,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对照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地方林业碳票等政策标准,分类实施林业碳汇开发管理。拓宽修文县森林碳票开发应用范围,参照《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运用森林碳票推进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鼓励破坏森林生态环境责任主体,通过认购或承担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恢复植被的方式,履行修复森林生态环境的义务,最大限度提升森林总量和质量,实现森林动态平衡。对被行政机关处以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植复绿及其它生态修复处罚的原地不宜进行恢复的涉林案件,责任主体可以通过自愿认购或承担提升森林质量恢复植被的方式,替代履行义务。对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受到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被司法机关追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案件,责任主体可以采取自愿认购或承担提升森林质量恢复植被的方式替代履行义务。责任主体主动认购或承担提升森林质量恢复植被,及时有效减轻森林生态环境损害的,在案件办理时可以视为从轻情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改革办、县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林长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积极落实政策。积极落实省、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加强对接,将重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统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等的水电路讯等民生设施和管护用房建设,推进林下经济补助政策落地。

(三)加强统筹协作。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压实责任,调度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林业工作特点,上下协作,做好规划,因地施策,适地适树,尊重群众自愿,遵行市场规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关注森林、关爱自然的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绿化环境、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增强森林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农户开展植树造林,实施森林抚育,在生态优化、绿色发展的理念下积极培育发展林下经济,营造浓厚的林业保护发展氛围。

(五)加强考核评价。将“五林”相关任务纳入县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范围,从严考核评估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附件1:修文县“五林”工作重点任务年度分解表.pdf

   附件2:修文县“五林”工作重点项目清单.xlsx

   附件3:修文县森林覆盖率任务分解表.pdf

   附件4:修文县造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pdf

   附件5:修文县“营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pdf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zcwj_5667444/zcjd_5667446/wzjd/202307/t20230711_80836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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