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3-04-14’; |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3〕18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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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县重点工作已形成责任分解表,为确保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县重点工作能够落小、落细、落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和运行调度。涉及到的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的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工作推进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碍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尽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质推进。
二、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牵头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以“季度或月度”为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涉及“十件实事”项目按“上半年完成 60%,下半年完成 40%”)的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三 、强化调度,定期跟踪。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做好跟踪调度,于每月1日前(从4月1日起,如遇节假日需提前)将牵头的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县委督办督查局。报送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县级领导的,请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签字盖章件和电子档资料一并报送至县委督办督查局指定邮箱。
四、狠抓督查、严格考核。县委督办督查局要把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内容全面纳入各涉及单位的目标任务,并按“月调度、季度实地督查、季度量化分析通报”的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的,要形成负面清单和问题台账,并作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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