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3-04-04’; |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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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工作部门:
《修文县创建健康县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修文县创建健康县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健康行动相关工作部署,为扎实开展健康县创建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国家10部门《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健康县区评估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健康修文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求真务实,推动“健康修文”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贯彻落实促进健康的政策措施,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优先、
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县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政策环境,营造健康氛围,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县健康促进机关达50%,健康乡(镇)达30%,健康促进医院达40%,健康促进学校达80%,健康促进企业达20%,健康促进村(居)达30%,健康促进家庭达20%。居民健康素养在2022年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提升20%或高于2022年全省平均水平。成人吸烟率在2022年初基础上降低20%或低于2022年全省平均水平。
三、创建步骤
(一)开展建设。开展基线调查,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按照省、市要求,有计划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在2023年8月30日前自查评估后申请市级验收。
(二)市级评估。申请市级专家将在2023年9月上旬组织评估验收。
(三)省级评估。市级评估验收合格后在2023年10月30日前申请省级验收评估。
(一)建立工作机制
1.政府重视。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人财物保障,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每个单位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2.制定措施。开展基线调查和需求评估,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疾病负担和健康需求,健康促进资源和意愿等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
3.开展培训。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的方式,提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健康人群对健康县理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的认识和工作能力,使之更好地掌握健康教育理论,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等基本内容。
4.评价评估。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定期监测健康县建设情况,开展技术评估,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二)制定健康政策
1.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县政府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影响评价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义。各相关单位要梳理、修订和完善本部门的健康公共政策。
2.开展跨部门健康促进行动。针对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跨部门行动,强化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推进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
(三)建设健康环境
城乡布局合理,推进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建设,建设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有所改善或达到一定水平,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环卫等基础设施提升健康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健康绿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及生活保障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成人吸烟率在2022年初步基础上降低20%或低于2022年全省平均水平。
全县健康促进机关达50%,健康乡(镇)达30%,健康促进医院达40%,健康促进学校达80%,健康促进企业达20%,健康促进村(居)达30%,健康促进家庭达20%。居民健康素养在2022年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提升20%或高于2022年全省平均水平,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保障、健康养老服务,特殊儿童医疗康复、精神卫生服务,交通、消防、医疗安全服务管理等。
(五)优化健康服务
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县乡村一体化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医疗急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
(六)弘扬健康文化
充分发挥全媒体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开设健康类栏目,加大健康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创建工作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完善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七)培育健康人群
根据当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制定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规划或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干预,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经过建设,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吸烟情况、参加体育锻炼等指标提升改善达到创建标准,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把健康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按照任务分解表,制定本单位工作建设方案,细化责任,确保每项任务有人干、能落实。
县委宣传部: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健康县创建,提高公众知晓率,为创建健康县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政府办:印发工作方案,将健康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绩效考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组织召开领导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工作进展。
县委编办: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
县督办督查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进行跟踪督导。
县发改局:把健康县创建工作涉及的重点项目列入发展规划,做好健康促进行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衔接,支持健康促进工作的立项。开展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县财政局:加大健康县建设投入,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创建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
县文旅局:加强各级各类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形成覆盖全县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国民体质检测体系,提高辖区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大型文体活动,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广场文化建设等。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指南,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县教育局:牵头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落实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普及体育卫生知识。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体育等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促进行动的宣传活动。
县综合执法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生活垃圾;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合理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布局。
县卫健局:开展健康医院建设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在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和咨询。加强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住院老人提供全程健康管理。开展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率监测,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指导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场、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市生态局修文分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企业环评审批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县自然资源局:将卫健部门编制的城乡卫生专项规划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城乡卫生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公共卫生、医疗、体育健身、公共交通等功能区域,注重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绿化覆盖率。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体检并持证上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县民政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对申请登记的健康领域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登记;会同卫健部门一起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健康和养老服务建设。
县医保局:落实医保政策,加强医疗救助,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县工信局:牵头督促开展健康企业创建。
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维护社会治安,有效减少犯罪。
县总工会:落实工间操和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县妇联:落实妇联基层组织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积极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结合最美家庭创建开展健康家庭创建。
县水务局:负责供应达标的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积极宣传健康知识及健康促进创建工作。
县人社局:实施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根据失业人员登记情况,及时开展就业服务,确保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工伤、养老等保障政策,强化劳动保护。将健康知识列入新参加工作职工培训的内容。优化卫生健康人员招录配置,落实卫生健康人员待遇。
县应急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县住建局: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
县农业农村局: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县统计局:加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相关指标统计和发布。
县民宗局: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
县司法局: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对创建健康县工作作法律解释,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县商务局:在商贸流通发展中,需体现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配合加强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在农贸市场等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有条件的设置电子显示屏),并定期更新内容。
县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督促开展健康机关创建工作。
各乡(镇、街道):制订辖区工作计划,完善健康促进组织网络,营造辖区健康教育氛围,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30%以上的村(居)符合健康促进村(社区)标准,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方案),建设健康家庭,评选20%示范健康家庭。
(二)强化工作调度
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三)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县督办督查局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严重影响创建工作推进或验收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程序提请相关部门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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