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22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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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7-29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22〕59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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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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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各工作部门:

  《修文县2022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修文县2022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修文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补齐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贵阳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标准要求,结合贵阳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模拟测评和市、县两级指挥部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兼顾“点、面”问题,对短板弱项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彻底改善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小区(社区)、背街小巷、主次干道、农贸市场、乡镇和行政村等区域,综合整治内容包括:空中缆线、墙面污损、野广告、道路路面、公共设施、乱搭乱建、垃圾分类收集、不文明养犬、电动自行车及市民对自身文化消费状况的评价等方面问题。

(一)“点”上痛点问题综合整治

1.空中缆线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医院、小区(社区)、老旧院落、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及周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各点位周边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空中架设的缆线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废弃缆线(杆),破损或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强弱电箱、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杆线下地。具备下地条件的,在保证管线安全、开挖安全的前提下,铺设下地迁改。规整捆套。对短期内暂不具备下地条件的缆线,采取规整、捆扎、扣盒等方式实施整治。拆(剪)除。对停用、废弃的各类缆线(杆)实施拆(剪)除,拆除完的杆洞立即进行修复,做到与周边平齐一致。更新。对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强弱电箱进行更新,对老旧的箱体,进行统一补色,做到与周边风貌相统一。

牵头领导:冯涛(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墙面污损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公交车站、医院及周边、小区(社区)、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及周边、商场超市及周边、农贸市场及周边建筑物外立面大面积脏污、积灰积尘,装饰材料、保温层和墙漆开裂脱落,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存在脏污、破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对建筑物外立面及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有明显污迹,表面残损、脱落或者装饰材料剥落,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现象的,及时进行清洗、粉刷或修补、翻新;对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不安全、不牢固或破损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及时拆除更换。已实施物业服务管理且归集维修资金的,按照相关规定,由住建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并同意后及时整治。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村(居)进行整治。确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构)筑物保持完好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风格与建筑物整体相协调。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野广告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全县范围内市政公共设施、公交站牌、人行道路面、建筑立面上、小区院落、沿街门面卷帘门等喷涂和张贴、悬挂的以办证、中介、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野广告进行清理;对沿街门面、小区(社区)、居民楼墙面、楼体外侧、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进行清理;对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及喷涂等进行清除。

整治措施:对各类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禁止采取局部涂料覆盖造成二次污染的方式,将野广告清洗覆盖纳入一体化大环卫和物业保洁范畴。统一规划,在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院落设立公益宣传栏,引导开锁公司、家政服务、房屋租赁、下水道疏通等便民、利民行业有序张贴。对散发卡片、传单式小广告、情色小卡片,各类借贷、招商、招工、招聘、招生以及降价促销、提供家政服务、中介服务、售房、出租、转让、求租求购等商业类的野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直各相关单位、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

4.道路路面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社区)、乡镇及行政村沿线道路路面硬化不到位,排水设施不完善,有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盲道不连续通畅、铺装不平整,地砖松动缺失、泥土裸露;窖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对未硬化道路实施硬化,完善排水设施,对坑洼积水路面进行填补;对设置不规范的无障碍通道,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对人行步道不连续通畅、铺装不平整、地砖松动缺失、泥土裸露的进行重新铺装;对交通护栏、隔离墩有空缺、损坏、移位的进行拆除、更换或重新摆放,确保外观完整、干净整洁;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的窨井盖进行维修加固,对缺失的窨井盖及时按相关标准补装,确保窨井盖完好率≥98%;对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科学调整布局交通信号灯,清除褪色、错误交通标识,对一些不清晰不合理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重新科学设置施划。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5.公共设施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社区)陈旧破损电箱、水箱、消防栓进行整治;对公园、广场、乡镇、街道办事处、小区(社区)、行政村等存在外观不洁、表面锈蚀、损坏或严重磨损等影响正常使用的健身设施器材进行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照明设施损坏、断亮等问题进行整治;对室外公厕隔板、墙面、洗手台、照明设施、水龙头、脚踏阀等老化破损设施进行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社区)缺失、脱落、破损的道牙、树池、花坛进行整治,对黄土裸露的绿化带、花坛进行绿植补种。

整治措施:按照“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对已建的公共设施全面排查维护,对破损脏污的公共设施及时进行修理、粉刷,对缺失的公共设施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各类点位有符合标准的配套设施,且安全正常运行,确保主干道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次干道及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6%。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6.乱搭乱建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公交车站、医院及周边、小区(社区)、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及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商场超市及周边、农贸市场及周边乱搭乱建的钢棚、木棚、晴雨棚及其他违章搭建物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强化巡察整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拆除,重点针对妨碍消防通道、侵占公共区域的乱搭乱建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强化对乱搭乱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宣传教育,争取市民理解支持。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

7.垃圾分类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重点对垃圾桶未分类设置、摆放不规范,垃圾桶脏污、破损、未加盖或无分类标志、分类标识破损脱落,垃圾清运不及时、分类收集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深入实施《贵阳贵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实施方案》,规范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实现厨余(湿)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且全量分类处理目标;重点加强对沿街摆放的生活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收集桶的管理,确保垃圾分类设施标识标志准确、完整、干净, 方便市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加强对沿街商铺、餐饮店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垃圾清运精细化管理,确保垃圾设施周边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保障日常垃圾日产日清、密封清运、车走地净。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8.不文明养犬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遛犬不束犬绳、携犬进入禁止犬类进入的区域、违规饲养烈性犬、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及违反《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有关规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加大犬牌办理,进一步推行犬只强制免疫和犬证办理。开设不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针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犬只扰民、伤人、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加强违法查处力度。集中整治一批“犬患”问题突出的小区(社区)、路段、公共场所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 教育引导、依法处罚一批屡次违反养犬规定、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进一步夯实前期取得的文明养犬成效。抓好无主犬只和执法部门移交犬只的收容处置。

牵头领导:舒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9.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社区)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超载行驶、抢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加大路面整治力度,依法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交通行为。合理划定停车区域,引导市民在规定区域停车,规范停车秩序。

牵头领导:舒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0.文化消费状况评价提升

整治内容:重点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消费概念的认知。

整治措施:加强入户走访及问卷调查,统筹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加强文化消费市场环境建设,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文化消费场所服务管理提升,促使市民愿意消费。

牵头领导:曾海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直相关部门、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

(二)“面”上痛点问题综合整治

11.小区(社区)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小区(社区)宣传氛围不足,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小区道路,线缆乱拉乱设、飞线充电,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被占用,商户占道经营,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无门禁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消防设施或相关设施老旧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在小区(社区)进口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5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六心行动、垃圾分类、创文标语,模板县巩文指挥部提供)。落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小区(社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交通秩序维护、环保巡查执法、房屋安全排查、消防安全等管理机制,并将其列入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着力解决小区楼道乱堆杂物、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公用设施老化、安防设施缺失破损、路面坑洼积水、排水沟渠堵塞、绿植带裸露、占道经营等问题,打造一批示范小区。挖掘小区(社区)内停车资源,在不妨碍交通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科学施划小区内临时停车位。

牵头领导: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老旧院落主管部门、龙场街道、扎佐街道、阳明洞街道、景阳街道、久长街道

12.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背街小巷乱搭乱建,商铺延伸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道路整体不清洁,路面未呈本色,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未保持干净,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不干净,周围有垃圾污水污迹、明显异味,环境卫生不干净整洁,垃圾清运不及时,不文明养宠,杂物乱堆放,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建筑物外立面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 加快推进背街小巷年度改造任务,建立健全管理维护机制,确保改造完成后落实长效管理。强化环卫保洁,将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纳入市场化保洁范围,规范设置沿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整治乱停乱放,依法处罚不按规定随意停放车辆行为,设置明确的停车标志标线,规范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清理占道经营,取缔流动占道经营摊贩、非法洗车点,规范早餐车管理,加强门面延伸占道的清理及处罚力度,严禁延伸占道行为。规范夜市摊区,坚决取缔沿街违法占道夜市摊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占道商户入室经营。

牵头领导:舒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3.主次干道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主次干道环境卫生不干净整洁,垃圾清运不及时,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经营性公共场所未规范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未规范停放、占用绿化带、影响行人通行,人行道路口、出入口未设有缘石坡道,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 推进城区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力度,加大市场化环卫作业公司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门前三包”管理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100%,全面推行推广二维码管理“门前三包”经验。对沿街摆卖、违规占道摊点及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对集中成片、影响市容的摊点进行规范疏导,强化沿街门面乱堆乱放,严禁将拖把、扫把、座椅板凳、潲水桶等物品摆放在门面之外,并严格控制,杜绝反弹。对主次干道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全面排查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强化日常管理维护,对车行道、人行道等市政设施缺失、破损等进行全面修补。

牵头领导:舒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邵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4.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重点对农贸市场及周边卫生保洁不到位,污水横流,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售卖活禽,无照经营、证照过期、未亮证经营,未落实蔬菜检测制度,未上墙公示索证索票制度,未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规范化治理,柜台、摊位摆放不整齐,商户出摊经营,熟食摊区“三防”设施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强化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严查制度建设、信息公示情况,清理三无、变质、过期食品,实施农产品每日农残检测,督促熟食摊区规范使用“三防”设施。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整治活禽售卖、车辆乱停乱放。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落实常态保洁制度,完善市场及周边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流等环境卫生问题。

牵头领导:朱启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15.乡镇和行政村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对各乡(镇、街道)政府、行政村(居)所在地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乱丢乱倒垃圾,垃圾未分类收集,建成区到乡镇、行政村的公路(河道)沿线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乱张贴小广告,车辆未划线停放,不文明养犬,公益广告破损,空中缆线乱拉乱设等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进出乡(镇)道路沿线、乡镇周边及各行政村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清理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落实全域卫生保洁,合理配备分类垃圾桶、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整治乱堆乱扔,广泛发动群众对房前屋后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归整,引导群众保持生产生活物品有序堆放。科学合理推进农村区域停车管理,按照“非禁既允”的原则,在禁止停车路段完善禁停标志、加强管理,在非禁止停车路段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对辖区破损公益广告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拆除更换破旧、褪色、过时公益广告,并适时增加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牵头领导:朱启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30日前)。制定印发《修文县2022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地毯式排查,制定本部门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整改工期,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有计划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本部门《本部门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县政府办、县“巩文”指挥部通过推进会、调度会、实地暗访督查等形式,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对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的问题,及时补录入账,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验收销号,确保7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以后)。通过集中攻坚,解决一批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全县短板弱项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明确专门人员定期对整改后的问题进行巡查、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再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把握短板弱项,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职、积极谋划,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子方案和问题排查情况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县创文指挥部,8月1日起,每周五中午12点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廖蔚筑,联系电话:0851-82322790,联系邮箱:352049877。

(二)强化督查调度。县政府办、县创文指挥部每半月调度一次该项工作,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严格按照日督查、周汇总、月排名、年考核的模式,纳入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每月排名考核。加大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迅速、整治成效显著的,每月排名第一位的予以通报表彰,挂红旗;每月排名最后一位的挂“蓝牌”督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效果不佳,在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年度考核中丢分失分严重,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督查、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短板弱项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属地具体实施。涉及多部门职权交叉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相互主动联系,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工作,杜绝出现管理空白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政策、资金、人员、技术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新建、改建、提升等项目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充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量,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LED屏、建筑围挡、公交车体、楼宇视频等社会媒介刊播刊载公益广告,设计制作、管理维护好公益广告景观小品。要持续通过户外广告、“两微一端”等各类载体,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大力组织实施入户宣传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提升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zcwj_5667444/zcjd_5667446/wzjd/202208/t20220825_76250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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